[新聞] 性侵剛出獄!撞倒拖進竹林 2女險受害

作者: beek (讓我們的心得著滿足~☆☆)   2014-06-01 00:22:56
假釋法官不用連坐嗎?
用人格擔保?
http://ppt.cc/Z1To
性侵剛出獄!撞倒拖進竹林 2女險受害
2014-05-31 17:35:15 陳志忠
彰化大村鄉新興的觀光景點,仿造澎湖雙心石滬的「雙心蓮園」,假日吸引非常多遊客專
程前往拍照,現在卻傳出2名女子在這裡差點遭到性侵,色狼是一名40歲男子,鎖定落單
女生,先製造假車禍,再以水果刀威脅,先後對19歲女大生以及34歲婦人下手,還好被害
人都很機警,趁機脫逃向路人求救,逃過一劫。
民眾拍下色狼被逮捕的照片,滿臉通紅、渾身酒氣,被上手銬,還一副無所謂的模樣,他
躲在最近爆紅的彰化大村鄉「雙心蓮園」旁,專找落單女生下手,意圖性侵。
從Google地圖看,犯案地點「雙心蓮園」旁一座涼亭前的馬路,嫌犯鎖定目標後,製造假
車禍,他先撞倒一名騎腳踏車的19歲女大學生,強行把人抱進竹林,女大生看見4、5台車
路過,高舉雙手喊救命,卻沒被發現,最後趁嫌犯不注意才逃跑。3分鐘後,另一名34歲
婦人騎機車經過,嫌犯超車後再回頭追撞,婦人強行掙脫,向1名路過駕駛求救。
「雙心蓮園」以澎湖山寨版雙心石滬而聞名,一曝光之後,立刻成為熱門景點。記者:「
特別來這邊玩?」遊客:「對。」記者:「從哪裡來?」遊客:「台北。」
假日吸引非常多遊客,專程前往參觀拍照,遊客得知有色狼出沒,都不敢相信。遊客:「
有這麼可怕嗎?」
遊客:「請求警力加強來這邊巡邏。」
女生聽了心驚膽跳,以後來玩,一定要結伴同行,警方調查,40歲嫌犯,在今年5月10日
,才因務妨礙性自主案服刑出獄,卻在5月29日晚上11點喝酒後再犯,還好這次2名女子都
很機警,趁機脫逃,沒有落入狼爪。
作者: goshfju (Cola)   2014-06-01 00:24:00
強姦犯基本上應該都宮刑
作者: blackman5566 (嘿人5566)   2014-06-01 00:24:00
幾年後又可以出來囉^_^ 犯罪天堂不意外
作者: yonbun (永邦)   2014-06-01 00:24:00
吠屎團體:都是社會害了這可憐的孩子 他才會犯案
作者: sul3vu86 (鳥俠)   2014-06-01 00:25:00
天龍人不意外
作者: YUNOGAY (你可以再甲一點)   2014-06-01 00:25:00
19跟34...看來是渴很久了?還是只想享受「強制」的過程?
作者: a1341150854 (YO)   2014-06-01 00:25:00
彰化之恥
作者: stocktonty (前田憂佳)   2014-06-01 00:25:00
其實我一直覺得把性侵犯跟酒駕犯眼睛戳瞎就好
作者: gyboy74   2014-06-01 00:25:00
假釋不關法官的事喔!是法務部喔
作者: seabox (歐陽盒盒)   2014-06-01 00:25:00
無限期支持受害家屬直接閹割強姦犯
作者: dnek (哪啊哪啊的合氣道)   2014-06-01 00:26:00
就是這種亂假釋制度叫人怎麼對司法安心
作者: mmzznnxxbbcc (黃囧龍)   2014-06-01 00:26:00
廢關團體表示 可見坐牢根本沒有嚇阻作用!!
作者: mmmbop (wanderlust)   2014-06-01 00:26:00
x本 你就讓他姦 他姦夠了 就不姦了嘛
作者: a9a99 (有個人來愛還是比較好)   2014-06-01 00:26:00
誰准許假釋誰負責
作者: neo5277 (I am an agent of chaos)   2014-06-01 00:26:00
在台灣生為女生也是一件很慘的事情
作者: w08150001 (羽)   2014-06-01 00:27:00
34歲正的也還很多.鄉下就算嚕
作者: colorbest (暱稱怎麼取)   2014-06-01 00:27:00
強姦犯真的判久一點比較好,明明再犯率超高,都沒聽....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愛 ~キリキリ舞~)   2014-06-01 00:27:00
他馬的垃圾 要求物理去勢
作者: goshfju (Cola)   2014-06-01 00:28:00
化學去勢太便宜他們 應該直接砍掉
作者: shinkon (DAF)   2014-06-01 00:29:00
這樣廢死也可以救援喔
作者: dnek (哪啊哪啊的合氣道)   2014-06-01 00:30:00
偽善的法律老是說要給犯人機會,實際上就是人道的幫凶
作者: lea109 (可愛又迷人的反派角色)   2014-06-01 00:30:00
實在很應該關到天荒地老
作者: b2202761 (嵐水滴)   2014-06-01 00:30:00
那你們要不要修法刪除假釋制度?假釋制度 是根據犯人在監獄情形來給予是否假釋
作者: mmzznnxxbbcc (黃囧龍)   2014-06-01 00:31:00
假釋又沒有規定"一定准"假釋 是需要評估是否再犯的
作者: b2202761 (嵐水滴)   2014-06-01 00:31:00
人又不會讀心術 要怎麼知道 犯罪的人是否悔改?
作者: b2202761 (嵐水滴)   2014-06-01 00:32:00
評估就是有規則可循 裝乖誰不會?因為會裝乖阿 如果按照遊戲規則 他裝乖 你要怎評分?
作者: magi3Q (我不要困難把我馬及三)   2014-06-01 00:32:00
馬的 垃圾
作者: goshfju (Cola)   2014-06-01 00:32:00
性侵犯本來就不應該放出來, 包含假釋
作者: dnek (哪啊哪啊的合氣道)   2014-06-01 00:32:00
那就表示評估的太不嚴謹,假釋本來就是特例,怎麼模糊地帶也
作者: forever23   2014-06-01 00:32:00
累犯累犯累犯
作者: goshfju (Cola)   2014-06-01 00:33:00
台灣法律太便宜這些人渣
作者: phew18 (休士頓)   2014-06-01 00:33:00
應該沒收他們睪丸冰起來 讓他們硬不起來 賺夠錢才能買回去
作者: dnek (哪啊哪啊的合氣道)   2014-06-01 00:33:00
給假釋,無視再犯率的問題
作者: mmzznnxxbbcc (黃囧龍)   2014-06-01 00:33:00
評估都亂評啦 如果有把過去的經驗作科學統計分析
作者: forever23   2014-06-01 00:33:00
雙手雙腳砍掉 我看牠怎麼累犯 死畜生
作者: mmzznnxxbbcc (黃囧龍)   2014-06-01 00:34:00
難道準確度不會提升? 你真的相信他們有在進步?
作者: b2202761 (嵐水滴)   2014-06-01 00:34:00
評估都亂評? 會說這句話代表你有在裡面工作過 可否說明
作者: b2202761 (嵐水滴)   2014-06-01 00:35:00
要改進方法只有修法 目前是否能獲得假釋也是有遊戲規定你自己也是大絕 沒有任何證據 沒有任何經驗 一句亂評估
作者: zxcwer (靜香)   2014-06-01 00:36:00
知道一個被關18年的強姦犯一出獄馬上找18年前的那個女孩下
作者: pikakami (我買不起徠卡)   2014-06-01 00:36:00
就加入宮刑嘛 化學閹割 絕對犯不了
作者: jeff82 (再忙,也要取暖一下)   2014-06-01 00:36:00
應該拿牙刷刷他龜頭刷到覽教壞掉
作者: a9a99 (有個人來愛還是比較好)   2014-06-01 00:36:00
為什麼一定要假釋?盼多少就應該關多久才對
作者: mmzznnxxbbcc (黃囧龍)   2014-06-01 00:36:00
我們是看結果
作者: dnek (哪啊哪啊的合氣道)   2014-06-01 00:36:00
依法行政謝謝指教的假釋版,判斷還是在人遊戲規則有說一定過?
作者: b2202761 (嵐水滴)   2014-06-01 00:37:00
為什麼會有假釋? 一堆假道學的人聲稱應該給犯人悔改機會是否可以假釋本來就有那一套標準 不然你要不依法行政?
作者: pkp (二年了 過得好嗎)   2014-06-01 00:38:00
應該判死刑的
作者: b2202761 (嵐水滴)   2014-06-01 00:38:00
結果沒有任何人可以預料的 那是神才可以 他們只是人不要用神的角度 去批判人 認為假釋制度有問題就提倡修法假釋法條目前也有清楚規定 假釋期間再犯 就必須
作者: yzelly (ˋ(′~‵")ˊ)   2014-06-01 00:40:00
判了刑就該執行到底 搞什假釋 判爽的喔 根本就是後門制度
作者: b2202761 (嵐水滴)   2014-06-01 00:40:00
把之前牢做完+新的 且不得在假釋 目前也只有這樣防範
作者: forever23   2014-06-01 00:40:00
法官就自以為是神阿 所以才會有假釋
作者: b2202761 (嵐水滴)   2014-06-01 00:41:00
如果認為假釋不合理就應該去修法 去修改 提倡修法吧根本上的錯誤 假釋會出現 主要是人權團體提倡犯人會悔改所以才有假釋 法官只是依造現行法律辦事而已只要大多數的人民 認為犯人都不會悔改的可能 就可以修法刪除掉假釋 這條法律
作者: wondtty (好冷)   2014-06-01 00:51:00
公布假釋的官員,去告訴他的小孩,你父母間接害人
作者: g243536 (來打桌球巴~)   2014-06-01 01:49:00
就鬼島啊 不然呢 彰化法官
作者: COOLBILL (Go!!Go!! Braves!!)   2014-06-01 01:57:00
我大村人 下次回老家替鄉民把這個禽獸的照片公布出來!!
作者: DRIariel (荷恬甜)   2014-06-01 02:30:00
預防性雞鴨呢?!
作者: eric0924   2014-06-01 02:48:00
支持化學閹割
作者: edenbridge (edenbridge)   2014-06-01 06:07:00
槍斃
作者: piggyu   2014-06-01 07:31:00
贊成戳瞎眼睛
作者: aizawafff (沒有ID)   2014-06-01 19:23:00
可見坐牢沒用,那推動性侵犯正面鞭刑3下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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