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引用兵役法36條,
第 36 條
役齡男子有下列情形之一,應補行徵集;未經徵兵處理者,應補行徵兵處
理,合格後徵集之:
一、緩徵原因已消滅者。
二、因病或其他事故,經陳報核准延期檢查者。
三、因戶籍移轉或錯誤脫漏或不實之陳報,業經清查更正或已予依法處理
者。
四、因違犯法令被拘留期滿者。
五、歸化我國國籍者。
六、役齡前移居國外返國定居者;其取得外國國籍者,亦同。
七、役齡前在國外就學畢業返國者;其取得外國國籍者,亦同。
請問一下,像蔡沛然這樣,未當兵,已經回國,卻沒有定居者。
可以不用當兵嗎?如果要當兵,要向誰舉報?
國防部哪一個單位?還是內政部哪一個單位?還是台北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