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fantas99 (無一)》之銘言:
: → patear:蘋果留言的連結可以附一下,文內只有番薯藤的連結 06/02 12:40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40531/408018/
: 下面有爆炸多的留言內容: 其中有提到相關人提到
: 1. 蔡姓女同學的爸爸是廟會的
: 2. 男童沒欺負蔡女,反而是蔡女動手打人後,又去告狀
: 3. 男童現在在醫院
: 4. 蔡女沒怎樣,只是被像皮球削一下頭(她爸到校打完人 就吵著要帶女兒驗傷,就跑了)
: 5. 蔡女爸爸後來打一通電話給男童父親,想和解。
台灣的司法一直有很大問題,
竊盜罪五年以下,傷害罪可以一群人打一人打到住院三年以下,
這種重財產,輕生命的怪現象,
不愧是鬼島司法
因此這案件,只要說我事後有道歉想和解
(我已經說了十九次有誠意和解了, 法官:有悔意,罰錢)
不過安慰一點是,兒童有兒少法保護,要加重其刑1/2,因此罰一萬就會變罰一萬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