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陪審團「決議死刑」法官「按照判例無期」

作者: breakanyrule (三年)   2014-06-05 01:55:36
※ 引述《whe84311 (Rainsa)》之銘言:
: 陪審團「全員一致決議死刑」法官「按照判例判決無期」
: 家屬火大「既然這麼喜歡照往例法官都給機器人當好了」
: 居住日本於千葉縣松戶市的被害人荻野友花里(21)於自家公寓內遭犯嫌竪山辰美(53)以菜
: 刀刺穿腹部致死,犯嫌行兇後縱火燒屋滅證。
: 竪山遭逮捕後被控強盜殺人罪,法院一審宣判死刑,被疑是為了當時屢屢發生的強盜傷害
: 案件殺雞儆猴。
: 但東京最高法院在二審時推翻了死刑改判被告無期徒刑,理由為「按照以往判例,強盜殺
: 人屬於單位被害者且非預謀性的情況,尚無判決死刑之案例」
: 友花里的母親非常憤怒「陪審團因被告泯滅人性而作出死刑的判斷,專家卻以對方立場打
: 了我們一巴掌」
: 目前日本司法判決將陪審團死刑決議打回票的案例累計有三件,恰巧法官都為東京最高法
: 院的同一名審判長。
: http://blog.livedoor.jp/dqnplus/archives/1798904.html
日本採的是裁判員制,由三個職業法官和六個人民所組成,總共九個。
九個人都坐在台上,共同決定有罪與否和罪刑輕重,一人一票,票票等值。
和美國的陪審團制並不相同。
這個案子應該是一審經由裁判員判定死刑後,上訴到二審,被二審法官廢棄。
二審就沒有裁判員了,只有三名職業法官審理,裁判員的決定對二審法官沒有拘束力,
但法規要求二審應該尊重裁判員代表國民法感情所做成的決定。
作者: DRIariel (荷恬甜)   2014-06-05 01:59:00
那跟看立院live 又不能衝上去一起佔主席台有啥不一樣orz
作者: a1122334424 (kuroneko)   2014-06-05 02:00:00
假的民意基礎
作者: jojoSpirit (JoJoSpirit)   2014-06-05 02:02:00
法官殺一殺丟垃圾桶就對了..........
作者: aprendes (隔絕)   2014-06-05 02:02:00
上級審本來就可以廢棄發回或自判,不然要上級審幹嘛。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4-06-05 02:19:00
因為法感情就是一個很詭異的東西。
作者: DRIariel (荷恬甜)   2014-06-05 02:47:00
KMT:我們很重視民意開了100公聽會 ma:臨時會要過服貿
作者: makoto0952 (米迦樂之舞)   2014-06-05 02:57:00
法律不是民意,看完Legal high會有種恍然大悟的感覺
作者: discoby (黑皮)   2014-06-05 07:51:00
法官不是人嗎?他的腦袋不是肉做的嗎?再審的法官意見不同只是遊戲規則上的優勢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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