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台灣仍執行死刑 英駐台代表:遺憾

作者: hn9480412 (ilinker)   2014-06-05 16:03:11
台灣仍執行死刑 英駐台代表:遺憾
新頭殼作者: NewTalk 新頭殼 | 新頭殼 – 2014年6月5日 下午1:40
台灣仍執行死刑 英駐台代表:遺憾
新頭殼newtalk2014.06.05 林雨佑/台北報導
由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和英國人權組織「死刑專案」(the Death Penalty Project)
合作,出版台灣的死刑報告,報告中明確表示,台灣在2009年自願簽署的《公民與政治權
利公約》中雖沒有明定要廢除死刑,但台灣政府仍在這幾年執行了21名死刑犯,未盡到公
約中規定,對執行死刑有所限制、確保公平審判制度等義務,報告也建議,台灣仍應以廢
除死刑為目標努力。
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今(5)日上午邀請英國貿易文化辦事處、英國人權組織「死刑專
案」一同召開記者會,並正式提出《台灣死刑報告:簽署公民與政治權利公約後的國家義
務》。
英國貿易文化辦事處是促成此專案的重要推手,辦事處代表胡克定(Chris Wood)表示,
「死刑專案」是獨立機構,主要目的在保障各國死刑犯人權;英國向來都致力於保障人權
民主,主張廢除死刑,因為死刑有損人類尊嚴且無法有效遏制犯罪,萬一錯判也會造成無
可挽救的錯誤;全世界已經有2/3國家廢除死刑,廢死已經是潮流。
胡克定說,台灣在2009年將公民政治公約納入國內法,是人權保障重要里程碑,但可惜的
是,像是今年還有好多死刑犯被處決,台灣沒有提升到跟國際一樣的水平,英國對此感到
遺憾。
「死刑專案」執行長,也是該報告作者之一的Saul Lehrfreund說,「死刑專案」20年來
的目標,就是要各國限制死刑,並讓死刑符合國際最低法律標準。台灣在2009年將《公民
與政治權利公約》納入國內法,種種原則應該都成為國內法律一部分,包括限制死刑的範
圍、公平審判、犯人請求寬赦的權利等,並遵守死刑犯最低的保障標準。
Lehrfreund說,這次的專案報告,就是要看台灣在批准公約後,在實際執行上有哪些落差
,有沒有依照公約盡到應盡的義務,這份報告不只給官員參考,也讓社會大眾了解使用死
刑的限制,並朝廢除死刑方向前進。
Lehrfreund說,過去10年國際上只有39國執行過死刑,台灣在上個月處決5名犯人,又引
起國際注意台灣,也令人質疑台灣在2010年到2013年間處決的21名犯人有沒有遵守公約原
則?但對於這些質疑,台灣政府並沒有消解疑慮,除非有進一步作為,否則都是違反公約
的義務和規範,台灣畢竟是自願遵守公約,除非能確保執行死刑限制的要求,否則不應執
行。
Lehrfreund說,《公民與政治權利公約》第6條就有規定,非重大犯罪、孕婦、18歲以下
、心智狀況不健全的犯人都不能被執行死刑,且對死刑犯的審判標準要很高,包括法官素
質要好、確保他們有公平受審的權利,否則不能執行死刑。
Lehrfreund也強調,保留死刑並沒有違反公約規定,但批准死刑的國家仍必須將廢除死刑
當作最後目標,也不能將此作為延緩廢死的依據。
報告作者之一的台大法律學院教授張文貞指出,台灣2009年簽署《公民與政治權利公約》
是人權一大進步,但在進步的同時,政府卻有明顯的誤解,因為公約第6條沒有要求立即
廢除死刑,政府就認為依然可以執行死刑,但今天的報告卻可讓政府明白地了解,在執行
死刑上還是有很多具體的規定要符合。
張文貞批評,不論是唯一有特赦權利的總統、司法院大法官、監察院或是立法院也都沒有
意識到公約第6條存在,而無所作為。死刑犯申請特赦、申訴或釋憲雖有程序,卻沒有規
定回覆的期限,有些死刑犯就在苦等回應的時候,突然就被告知隔天就要執行死刑,但其
實很多程序都還沒有終結,上個月執行死刑也有此情形,這是重大明顯違反公約規定的程
序。
但張文貞也說,2009年後,最高法院刑事庭在處理死刑犯時確實有比較謹慎,就有好幾個
案子發回高院更審,這個部分要肯定。
民進黨立委尤美女表示,台灣雖已經簽署兩公約,但不代表人權概念就會突然躍升,社會
大眾、檢警、律師仍欠缺人權教育,且還是會看到有些立委遇到一些社會事件,就說要修
法增加死刑。
民間司改會執行長高榮志也舉出江國慶、徐自強等冤案,表達死刑仍有誤判可能;他也質
疑簽署兩公約後,法務部不但在待遇上歧視死囚,把死囚當作最低級的受刑人,甚至不了
解個案就判死刑,因此台灣在確保能公平審判之前,沒有理由執行死刑。
記者提問,台灣日前才發生捷運連續殺人案件,英國在面對類似情形是如何處理的?
Lehrfreund說,英國在1965年後就沒執行過死刑,也在1998年於法律上全面廢除死刑。發
生重大案件當然也會有社會輿論壓力,英國也曾有幾度希望重啓死刑的浪潮,但都沒有成
功,因為他們意識到死刑還是會有人為錯誤,死刑也不是最好的解決方式。
台灣廢除死刑聯盟執行長林欣怡表示,會把這份報告送給政府官員、立委、地檢署、法律
系所,也會提供給社會大眾;他們昨天有去拜會立場傾向支持死刑的司法法制委員會召委
呂學樟,而此場記者會行程有通知法務部,但並沒有安排Lehrfreund此行拜會法務部等部
門,因為在過去和政府部門幾次會面經驗中,發現政府官員比較難理解,也難以透過此方
式說服他們。
http://ppt.cc/ceYZ
遺你媽機八洨啦,說我們台灣執行死刑沒達到國際水平,你這樣也是在罵支那、美國和日
本嗎?
換新的梗好嗎?只會拿江國慶來救援
然後台灣沒加入歐盟,管好你們歐豬五國債務危機再來說嘴,少在那邊當海巡署當聖人說三道四
作者: peterscaa (lousai)   2014-06-05 16:03:00
先出錢幫忙擴建監獄啦
作者: snow3804 (snow3804)   2014-06-05 16:03:00
這時候臺灣又獨立了
作者: ams9 (大發利市)   2014-06-05 16:04:00
台灣馬政府的國際就是中國啦 懂嗎
作者: a1052026 (永恆孤寂)   2014-06-05 16:04:00
先把林克穎送回台灣來判死刑好嗎
作者: louiswomen (路易絲難)   2014-06-05 16:04:00
之前台南不是有個殺小孩的,他說殺一個不會判死刑
作者: wonder007 ( )   2014-06-05 16:04:00
跟美國、日本一樣落後 遺憾
作者: andytaso (Taiwan ATM-ANDY)   2014-06-05 16:04:00
那死刑犯給英國養好了 直接送去英國關吧慢用不送
作者: kingaden (XxXxXxXxXxXxXxXxXxXxXxX)   2014-06-05 16:04:00
不是該去跟中共抗議嗎?
作者: guess0051 (5n)   2014-06-05 16:04:00
遺你娘阿.林克穎咧
作者: acebruce (ace)   2014-06-05 16:04:00
中國也沒有啊 怕跟中國嗆聲哦
作者: LHeart4ever (永遠的萊恩哈特)   2014-06-05 16:04:00
幹他娘 干他屁事?
作者: Bananab2uty (等我講完再來救你)   2014-06-05 16:05:00
當一個人可以做到被判死刑的程度,為什麼還需要給他人
作者: k311270 (超級水餃)   2014-06-05 16:05:00
該殺的快殺一殺好嗎 不要脫臺錢
作者: LHeart4ever (永遠的萊恩哈特)   2014-06-05 16:05:00
英國人來台灣幹台妹 撞死台灣人 自己不先檢討一下
作者: Shinpachi (Shimura)   2014-06-05 16:05:00
回英國做研究吧
作者: isequ (動起來~)   2014-06-05 16:06:00
笑死 英國人的祖先是怎麼解決的? 全送澳洲! 好不就好棒棒
作者: CP543 (盛氣平 過自寡)   2014-06-05 16:07:00
等英國幫台灣加入聯合國再來遺憾
作者: lollipopboys   2014-06-05 16:07:00
奇葩
作者: illreal (現在是1:24唷)   2014-06-05 16:07:00
哪個殺人犯心智是健全的。公約啥的看看就好
作者: eu3 (^^)   2014-06-05 16:07:00
......英國人沒資格講話......殖民主義侵略者
作者: shine32025 ( )   2014-06-05 16:08:00
我們都送澳洲 你們不會送綠島嗎
作者: esteemfor (尊重)   2014-06-05 16:08:00
區區幾個人,也敢代表英國人講話?
作者: WinnieDad (小熊維尼的天才老爹)   2014-06-05 16:10:00
我對英國出此智障亦深表遺憾。
作者: WeAntiTVBS   2014-06-05 16:10:00
幹 不爽滾出去阿 不要只會說遺憾
作者: farmoos (farmoos)   2014-06-05 16:11:00
台眼中的國際只有美日 剛好是唯二有死刑的先進國家X其它全部廢死
作者: SMart14043 (聰)   2014-06-05 16:13:00
先承認台灣主權再來說嘴吧ZZZ
作者: hokksapp (北海道札幌)   2014-06-05 16:15:00
關你屁事啊
作者: ppttcc (ppttcc5566)   2014-06-05 16:16:00
純噓
作者: Acixxl   2014-06-05 16:17:00
依例判環首之刑
作者: iampcuser   2014-06-05 16:20:00
怎沒見你們白人去大陸北韓抗議阿? 會怕對不對?
作者: c780412 (煌)   2014-06-05 16:29:00
美國也還有死刑阿 你怎麼不去跟他靠杯?
作者: ggtp (Nothing But)   2014-06-05 16:32:00
住海邊? (還真的是...都在海中央了
作者: kenet2 (如釋重負~~~~)   2014-06-05 16:34:00
007不是直接有殺人執照~~那你還遺憾個屁啊......
作者: nakayamayyt (中山)   2014-06-05 16:35:00
挾洋自重喔?白人比較屌講的都是對的.英國怎麼不管聯合國憲章人權宣言支持台灣加入聯合國?
作者: design0606 (飛)   2014-06-05 16:40:00
先問你們的先祖殺了多少印度人吧
作者: boyawake (臺灣,妳好美。)   2014-06-05 16:55:00
這個國家住海邊喔
作者: canoedoy (FD)   2014-06-05 17:04:00
江是軍方為了邀功、掩蓋事實和快速結案下所犧牲的 跟犯案的死刑審理過程不一樣 這樣也能相比喔
作者: iamcute (蛋蛋)   2014-06-05 17:09:00
幹 垃圾
作者: ncudog (人生基本功)   2014-06-05 17:14:00
廢死也不能遏止犯罪!
作者: gaddafi (格達費™迎未來 點亮臺灣)   2014-06-05 17:38:00
英國滿口假仁假義~
作者: bg00004 (絕緣體)   2014-06-05 18:21:00
文內有說了,保留死刑....那之前那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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