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是不是配偶的種也無所謂。
那請問這位新時代女性幹麻結婚?
如果真是個新時代帶種的新女性,
那她可以選擇不享受婚姻帶來的一切好處,
以及不與某些特定人選的建立互信關係,
妳愛跟誰性交生小孩,就去做。
沒人會因為妳的私生活提出質疑。
但既然婚姻享有很多保障,
就該在這個特人選的範圍內,
履行這個契約。
然而,不在婚姻制度下的單身、小三或是無法結婚的人,
難道不想進入體制內享有權利與義務嗎?
更多真正想相互扶持的人卻無法受這種制度保護。
這樣公平嗎?
不負責任的結婚,
卻可以享受婚姻的好處,
同時享受單身的自由?
這樣公平嗎?
所以這種破壞互信契約的人,難道不需要反省嗎?
是哪門子新時代女性?
不過就是不負責任的中二罷了吧?
結什麼婚?成什麼家?
可悲的是,這種不成熟而進入婚姻制度裡的成人非常非常多。
很多想結婚的人卻在體制外無法受到保障,
在體制內享受這麼多保障的人卻破壞婚姻的互信價值,
為何這些人不需要付出該有的代價?
如果真的要當新時代男女,
那請支持多元成家方案,
讓在體制外的人享有同樣的權利與義務,
才能解決現在在體制內不負責、不成熟結婚者帶來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