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222關門出發 錄音檔外流 北捷急查洩密員

作者: ADHD (注意力不足過動症)   2014-06-06 14:04:05
1.媒體來源:
ETtoday
2.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台北捷運發生521隨機殺人案後,各界都在檢視北捷的處理流程是否妥當,現在行控中心
和222事故列車司機員的通聯記錄也在網路上流傳;有北捷員工5日爆料,公司正在清查內
部要找出洩密者。對此,北捷強調偵查不公開,查獲後將向檢察官告發。
根據曝光的錄音檔,司機員回報列車上有人行兇後,行控中心兩度要求出發,「好,行控
收到,那江子翠站長,麻煩到第6節車廂,那江子翠2月台的222,稍後等候通知再出發。
」「好,行控收到,那月台旅客先關門出發,江子翠一月台218關門出發,江子翠二月台
222先關門出發。」
直到司機員強調「有大量旅客遭刺傷受傷」、「車上有旅客受傷倒在車上」,要求不能出
發,列車才停在月台。對此,北捷表示,當時擔心鄭捷再回到車上,會傷及更多的旅客,
才要求列車出發;得知司機員回報,車上有受傷乘客無法移動,行控中心立即更改指令。
錄音檔曝光後,北捷立刻清查內部員工,要追有無人為洩密。北捷強調,相關影音檔案已
提供新北地檢署作為證據,偵辦期間遵守《刑事訴訟法》偵查不公開規定,一經查獲將向
檢察官告發,依《刑法》第132條第3項洩密罪,最高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
3.新聞連結: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40606/364908.htm
4.備註:
有沒有法律系的同學可以解釋一下偵查不公開是什麼意思啊
看到好多次
我以為是偵辦人員不可以透露雙方隱私等等
這樣看起來好像不是耶
作者: DASHOCK   2014-06-06 14:04:00
不能報權貴的料 = 偵查不公開
作者: BRANFORD (請保佑我的父親)   2014-06-06 14:05:00
詐騙集團也愛用這五字真言唬人
作者: imac100 (岩井俊二)   2014-06-06 14:06:00
因為不敢據實以報 發現有人洩密真實情況 暴跳如雷吧...
作者: QUIBECK (☆榮舞衣子大好き☆)   2014-06-06 14:06:00
被踢爆 然後北捷有權利可以偵查不公開喔?
作者: celestial318 (強尼)   2014-06-06 14:06:00
不利政府=> 不公開 有利政府的隱私機密資料=> 記者會
作者: alanlin1283   2014-06-06 14:06:00
看要不要受強制處分啊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愛 ~キリキリ舞~)   2014-06-06 14:06:00
快去抓新聞媒體啊 一天到晚爆鄭在幹麻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4-06-06 14:07:00
慘了 這樣真的可能可以國賠
作者: kerogunpla (To be a bad man)   2014-06-06 14:07:00
每次有這種事都馬先找爪耙仔,不是先檢討問題
作者: alog (A肉哥)   2014-06-06 14:07:00
北捷有權利偵查不公開 他娘齁狼幹
作者: jerrys0580 (墮落的阿它)   2014-06-06 14:07:00
你就是必須讓我隱瞞真相,懂?
作者: tcogs (眷戀的藍月)   2014-06-06 14:08:00
就是對政府(國民黨)不利的都不准公開.其他的御用台都獨家~
作者: moai513 (小鳥)   2014-06-06 14:08:00
找一天開記者會 就說五個字 偵查不公開 ~散會
作者: j900414 (去去武器走)   2014-06-06 14:10:00
檢察官因告訴、告發開始偵查程序,而偵查的過程、進度不公開以免犯罪嫌疑人有串供滅證逃亡的問題
作者: chiamin116 (Nika)   2014-06-06 14:10:00
是心虛的意思
作者: kuter (卡特)   2014-06-06 14:10:00
結果公開了 還有人說這是偽造的勒
作者: nomorepipe (不管了啦)   2014-06-06 14:11:00
哈哈哈哈
作者: drigo   2014-06-06 14:15:00
偵查不公開不是檢察官的職權嗎?啥時變成捷運公司也有了...
作者: boogieman (Let the Right One In)   2014-06-06 14:17:00
幹黑畫面黑錄影空錄音 垃圾都同血統的
作者: mp60707 (哲哲)   2014-06-06 14:18:00
不利政府>不公開
作者: moai513 (小鳥)   2014-06-06 14:18:00
偵查不:搞屁阿!大家都要我公開是怎樣
作者: aiti80630   2014-06-06 14:26:00
兇手都關進去了有什麼好不公開的...
作者: jason000 (000)   2014-06-06 14:39:00
不能挖出迫害者=違反個資法
作者: billybbb   2014-06-06 14:56:00
檢察官法官說了算
作者: lampardoRio (小確酸-微小且確定酸酸)   2014-06-06 15:19:00
偵查不公開的主體是檢警調好嗎 ZZZ
作者: ohmickey (ohmickey)   2014-06-06 15:25:00
北捷哪裡是調查機關了還可以偵查不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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