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rayjack (rayjack)
2014-06-08 23:26:09原文恕刪,但是我希望po文的那個大一能進來看一下。
我真的沒有想到,我八卦板的首po,居然會是在這樣子的情況之下出現。
小弟現念文化大學史學碩士,本科也是文化大學史學系,匆匆10寒暑就在文化度過,
對於這次的事件,實話實說,我真的完全不清楚,是有人在八卦板上爆料之後我才知道,
我並無意要替文化大學說話,只是想就這件事情發表一下自己的想法。
今天開研討會的地方叫做大新館,是文化大學除了大夏館外的另一個城區部,
主要的使用者都是法律系和法律所的老師和同學,其他系所只有少數一些課會借用大新館
來上課。
大新館和一般的大學不太一樣的地方是,它只有一棟大樓,而且是類似商辦大樓的
那種大樓,一樓有櫃檯和咖啡店,二三四樓才是教室,教室也都小小間,只有電梯出來
的右手邊才有大教室,但最多也不過30~40人坐,總之整棟大新館就是一個專門用來上課
的地方,沒有操場可以奔跑,甚至不能大聲喧嘩,因為只要稍微大聲一點的聲音,
就可能會影響到其他教室上課。
所以大新館是一個不像一般大學的地方,不是誰隨便就可以進去參觀,也不是在裡面
想坐就坐想躺就躺,當然一樓例外,因為一樓是真的開放空間,二三四樓都是屬於半封閉
的空間和教室。(在每間教室的門口都有電子鎖,平常只有那間教室有課時才會有專人來
開門,其餘時間都是鎖起來的,由此可見一般。)
昨天去抗議的人說是因為有一位周老師跟桃園航空城有關係,而且那位周老師還不是文化
大學的老師,只是受邀去參與研討會。板上有一大堆112、113、114的神人,所以我就
不再贅述什麼是「研討會」了!但是非常歡迎那些去抗議的同學們去google一下什麼叫做
研討會。
基本上那就是一個非常學術性的一個場合,有同學會發表小論文,然後有講評者來講評,
是一個純學術性質的場域。我絕對同意每個人都有抗議的自由,也同意大家都有表達
意見的自由,但是為什麼一定要選在一個純學術性質的場合來表達你們的意見呢?
況且那位周教授還不是文化大學的老師,你們為什麼不能選在周老師任教的學校去抗議,
選去他的研究室前面抗議,非得要在這種場合來抗議,還拿出大聲公,我前面已經說了,
大新館是一個非常小的大樓,只要一點吵雜就會非常大聲,現在連大聲公都拿出來,
那我敢肯定那天整棟大樓都聽到你們的訴求了!
況且你們絲毫沒有搞清楚今天大新館是一個什麼樣的地方,就這樣貿貿然的闖進去,開始
你們的訴求,我知道你們一定會說大學是一個有言論自由的地方,我相信也非常認同,
可是當你們在抗議時,是否也可以尊重那些在發表論文的同學以及與會老師呢?
總之,這是我對於這件事情的看法,我知道打人的一定錯,也知道大家不是很喜歡文化,
說他是學店、黨校(其實我自己也這樣認為!)但是當我們在批評別人的同時,
是不是也可先想想自己本身行為是否正確呢?是否擁有正當性與合法性呢?謝謝大家。
這真的是小弟我在八卦板的第一篇文章,在八卦板潛水潛了10年,不論如何,
我相信八卦板是一個有完全言論自由的地方,不論是推爆或噓到X,我都認了!哈哈!
好歹我也做過了鄉民們做過的事,這樣就足夠了!
作者: ocean5566 (煙大屌熟男) 2014-06-08 23:26:00
為啥碩士可以念到6年
作者:
Mature (馬球兒)
2014-06-08 23:27:00太平洋沒有加蓋阿 不懂台灣的民主可以去美國阿
作者:
frogha1 (Dangelo)
2014-06-08 23:27:00那個助教根本就是流氓, 文化的水準.....
作者:
Mature (馬球兒)
2014-06-08 23:28:00難道吵到你們上課就可以打人嗎 暴力難道不用譴責嗎
作者: ocean5566 (煙大屌熟男) 2014-06-08 23:29:00
無限期支持助教教訓暴民
作者:
weshu (過客)
2014-06-08 23:29:0010寒暑 五年? 十年?
作者: jun1981 2014-06-08 23:30:00
但是有人動粗了,還是各教授,科科
作者:
japan428 (牽著妳走 :D)
2014-06-08 23:30:00打人譴責甚至是提告都是正常 但這篇算是闡述事實只能說處理能力很OOXX
作者: fufufugogogo 2014-06-08 23:31:00
學生最大 你不懂嗎?
作者: jun1981 2014-06-08 23:31:00
誰先動手,誰就是輸家
作者:
Clementtang (åŠå®¢å”å”‧光明)
2014-06-08 23:31:00我覺得那批人等在大樓一樓外面對舉牌比較不落人口實
作者:
rayjack (rayjack)
2014-06-08 23:33:00我中間有休學兩年,所以現在碩四啦~哈哈!
作者:
Mature (馬球兒)
2014-06-08 23:33:00這年頭很奇怪 打輸了還敢PO上網 以前我們打架是不能輸的
作者:
weshu (過客)
2014-06-08 23:39:00因為我想說碩士10年不太對 以為你說錯xd
作者:
yun0215 (阿酥)
2014-06-08 23:39:00打人沒正當性阿...而且如果真的覺的抗議的人無理大可找警察去...那裡是博愛特區要烙警察應該很快
作者:
neverli (想睡)
2014-06-08 23:43:00超級白木的行為
作者:
sonora (sonora)
2014-06-08 23:45:00讀碩班辛苦了。臥軌是否也會影響到他人?
作者:
sonora (sonora)
2014-06-08 23:46:00就大一的說法,並沒有打算一直一直繼續抗議下去。
作者:
ninyua (小月)
2014-06-08 23:49:00我想到那個抗獨史 王偉忠喔不王炳中的好朋友也是文化史學耶
作者: tantu (蝦客兩妖) 2014-06-08 23:49:00
真的很好笑, 被打的學生還不敢提告, 只能說, 被打活該譴責暴力, 可以對那個助理教授提告啊, 只會po網?
就算破壞研討會 打人也不是合理的反制手段這國家是沒法律了嗎 法律友說可以動用私刑嗎
作者: tantu (蝦客兩妖) 2014-06-08 23:50:00
我想裡面的研究生都很想打吧XD
作者: tantu (蝦客兩妖) 2014-06-08 23:51:00
有法律啊, 可以提告喔^_<, 是被打的息事寧人不告的喔
作者:
wjv ( ̄ー ̄;)
2014-06-08 23:51:00文化...
作者: tantu (蝦客兩妖) 2014-06-08 23:52:00
可惜傷害是告訴乃論, 只會po網, 幫不了你
可以體諒發表論文者的不爽 但不應是替施暴者合理化的理由
作者:
rayjack (rayjack)
2014-06-08 23:53:00那個「偉中哥」的好朋友是史學博班的,但我實在很不想叫他
作者:
flew (aaa)
2014-06-08 23:54:00推 !
作者:
rayjack (rayjack)
2014-06-08 23:54:00學長!我星期二還跟他上同一堂課,但真的不是很想理他!
好慘 受害者 還要低聲下氣來八卦版向暴民說明白不過這就是民粹的力量 不爽能滾去對岸
作者:
sonora (sonora)
2014-06-09 00:01:00好慘,臥軌受害者(?)也沒辦法跑出來和暴民說明白。
作者:
kroutony (bingbing)
2014-06-09 00:05:00某些人真奇怪 這篇文我實在沒看到哪裡有說打人合理了人家只問說去那種場合抗議合不合理,部沒有說打人合理還真會腦補
作者:
WJAider (Aider)
2014-06-09 00:09:00那施暴幹嘛不承認= =
作者:
kroutony (bingbing)
2014-06-09 00:13:00還有這篇PO文者算是被影響的第三人 非施暴者也非抗議者
作者:
waitwind (待風想翻桌想翻桌)
2014-06-09 00:15:00其實八卦板也傾向先幫抗議者說話吧,否則這篇也說打人不對
作者: spt21ccc 2014-06-09 00:17:00
台灣濫情,理盲,不意外跑去無相關的場合抗議?一堆跳針說打人的?是有誰說打人是對的?
作者:
sonora (sonora)
2014-06-09 00:21:00推文中有反串引導風向啦 or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