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很同情受害者的遭遇
但是覺得如果無法舉證北捷在處理急救傷患事件上有瑕疵
或是延誤通報等疏失下
扣除保險部分 北捷能給多少實在是補償性質
畢竟如北捷所說 這種事可能發生在任何地方
應該負起主要賠償責任的是鄭捷不是北捷
但是大家都知道鄭捷沒錢 北捷有錢
因此北捷還是負起了一點責任
畢竟這麼重大的社會是件大家都在看他們怎麼處理
還有這就是真的發生在公共設施上的差異了
如果發生在本魯表哥開的釣蝦場
相信表哥應該只能馬上關店磕頭謝罪
因為他賠不起倒閉了
當然鄭捷父母其實也可以負起道義責任
但是由於鄭捷殺太多人了
賠不起所以乾脆公開道歉並切割關係
畢竟小孩成年了法律上責任是獨立的
相信如果是金額1.2百萬
鄭捷父母應該是願意負責的
只能說他兒子給他們桶了太大簍子 想陪都不夠賠
但其實也不能怪他父母
同樣狀況大家多數也都會選擇切割的
只是看切到什麼程度
有的家屬會願意幫忙出一點 有的一點都不想出這樣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