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半年國道收費員到處抗爭陳情 讓魯蛇我也心生同情
但是最近去瞭解了一下國道收費員的處境才發現 原來和關廠工人相比
國道收費員的資遣待遇真是超優渥
(這不是要引戰 只是把我所瞭解的狀況寫出來)
過去國道收費員分編制內與約聘兩種 編制內的不在這次討論範圍內
約聘的收費員薪資來源是國道通行費 他們一直到2008年才納入勞基法保障
納入勞基法之前都是依照政府的約聘僱人員方式給予待遇 (據說有按月扣離職儲金)
因去年底ETC上路 約聘收費員要全數資遣
若按勞基法、勞工退休金條例 他們都適用勞退新制 每1年工作年資可領0.5個月資遣費
所以從2008年起算到2013年 6年共可領3個月資遣費
這就讓很多收費員不滿 畢竟貢獻青春卻只能換得3個月
且和編制內的收費員資遣待遇差太多
去年底約聘收費員成立自救會
經立委介入協調 決定不分編制內或約聘都發7個月月薪的資遣費 當時自救會也接受
且若不接受遠通轉介的 還可領取5個月補償金 合計共12個月
今年初又有另一群人組自救會重出江湖 認為7個月應該是基本額度
要求再依年資加給資遣費
比起被工廠老闆惡性倒閉、捲款潛逃出國的關廠工人1毛都領不到
國道收費員真的是相對好很多
當然 遠通給的轉職職缺好不好 有沒有誠意 又是另一個層次的議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