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gs9305840 (gs9305840)
2014-06-13 13:39:55剛才警方又舉牌了(第二次舉牌)
http://ppt.cc/VsOS (豪豬台畫面)
現場直播台:豪豬台、阿北、pennyken
多台聯播一次滿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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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勞網報導:http://goo.gl/Zjor88 (蘋果即時)
作者:
snow3804 (snow3804)
2014-06-13 13:41:00憑什麼國家安置
作者:
scent15 (愛吃醋)
2014-06-13 13:42:00國家安置三小,滾
作者: Zsanou 2014-06-13 13:43:00
因為遠通推給交通部 …
作者:
hu6111 (HU0402)
2014-06-13 13:43:00要是每個人失業都跑去鬧要國家安置就好啦,收費員憑啥!
作者:
yukari8 (林檎)
2014-06-13 13:43:00國家弄到他們丟工作又不給足資遣費被抗議剛好啦
作者: pp0731 (pp) 2014-06-13 13:44:00
收費員是公務人員嗎?
作者:
snow3804 (snow3804)
2014-06-13 13:44:00有沒有軟土深掘的八卦
作者:
yukari8 (林檎)
2014-06-13 13:45:00不過他們應該和遠通抗議就是了
作者:
gs9305840 (gs9305840)
2014-06-13 13:46:00話說有沒有20字阿....
作者:
wjv ( ̄ー ̄;)
2014-06-13 13:46:00gj
交通部是原雇主 遠通是新雇主 然後遠通跟交通部勾結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4-06-13 13:47:00所以問題到底是啥啊?
因為這個約聘雇主是政府 剛好是馬政府 所以來鬧糖吃約聘沒有資遣問題吧...約期到本來就自動離職
這時候就牽涉到約聘十幾年的約聘到底是定期契約還是不定期契約的問題
有遣散費 有失業補助 還要幫一堆只有國高中學歷的找$$高過公務員的工作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4-06-13 13:50:00那就打官司啊 為啥要抗議?
很久前的新聞就有報 他們很多不能適用在一般公司的工
一年一聘一約 就是沒保障阿 可以不要做 但做了又抱怨?
來剝削勞工 那勞工的權益再哪裡?而且他們一開始也是乖乖的去遠通那邊工作 只是遠通為了省錢 因為交通部跟遠通有簽契約 要保障收費員5年薪
水不變 這對遠通來說等於要多付4億多的薪水 所以就用
各種方法來逼退這些接受轉職的收費員 然後就說你是自願離職的 不是我不安置你
更不要說 多久以前就在講etc了 又不是一夕之間風雲變色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4-06-13 13:56:00用這種方法逼退?有相關報導或文章嗎?
你不會翻新聞喔 ETC上路 收費員失業開始 就有抗議活動了
還是一天當國家約聘人員 就一輩子吃公家飯啊 這種好事?
ETC上路前就有新聞台去採訪收費員 收費員超得意說鐵飯碗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4-06-13 13:58:00有沒有相關的文章是說明遠通如何逼退他們的啊?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4-06-13 14:00:00應該不是嫌薪水低吧,因為遠通要補足與36000的差額
我是蠻想知道不用學歷 也沒有專長 又有36K的工作是什麼昨天看到99年的招考簡章 上面有寫聘期至全面電子化為止
多google資料 少點腦補很難嗎 學運後難道還沒學會嗎
目前抗爭的收費員平均年資是15年,15年前你確定真的有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4-06-13 14:06:00約聘人員不能用到期不續聘來處理嗎?
欸?那你怎麼確定沒有 你剛不是說他們都知道自己是約聘?
但是絕對有約期到期後再簽約的但書 人家就不跟你簽約不可
知道阿 但約聘的權益就不用保障嗎 尤其是明顯的鑽漏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4-06-13 14:08:00所以實際上這些人本來就知道約聘的性質囉?
洞的時候 平均連續約聘15年 有15年這麼短期的工作嗎
沒有怪你阿 畢竟不是你造成的 可是當你看到這麼惡質
除了沒終身俸外 有不失業的誘因 但是這不是保障不失業阿
電子化也不是沒有準備期 在這之前明明可以做一些準備的
這是另一個議題 但約聘目前就是這樣 約到不續聘 可以
兩個問題阿 1.約聘濫用 2.遠通官商勾結約聘濫用的層次比較高 不想談也可以 但不要混在一起談
不做準備 坐以待斃 當時不抗爭乖乖收費到最後一天…
結果現在大家遠通官商勾結講不贏就跳針約聘約聘講不贏就跳針遠通
你不就混再一起 說約聘濫用迫害他們失業 所以要保障他們所以 除非要求國家安置是遠通的媒體造謠 不然憑什麼喊
是有兩個原因阿 但層次不一樣阿他們就是因為遠通官商勾結 所以不信任遠通 所以才要交通部這個原雇主負起責任呀至於為什麼他們是約聘卻可以要求交通部負責 是因為約聘被濫用得很嚴重阿
那現在所有國家約聘人員都可以要求政府負責?自己知道是約聘雇 也簽約了 不就是同意嗎覺得沒有保障可以不要去不要簽
應該這麼說 所以被濫用的約聘人員都可以要求雇主負責除非你負責的業務真的會在1、2年內消滅不然雇主憑什麼鑽這個漏洞來剝削勞工?
因為缺錢沒有選擇阿 但這不代表他們的權益不該被剝奪
照你這麼說 高利貸也該合法阿 畢竟是白紙黑字簽的約大家都心甘情願是不是?
以不論年齡的角度來說,好奇社會上有什麼工作是不用學歷,不用專業可以拿35k的工作?
就好像你跟銀行借錢是合法的 可是跟地下錢莊借錢是違法的訂定詳細辦法是勞動部的責任 不過至少我知道15年絕對不是短期
如果利率未超過20% 應該沒違法吧?(不是很確定)真的要避免你所謂的濫用 他每年換人就好啦 苦的是誰?
我也不知道幾趴才是合法的 不過我們知道那是政府經過討論之後得到的門檻 同樣的 約聘的期限也該訂個門檻
所以我認為去吵短期約聘合法長期有問題 根本假議題你有門檻又怎樣呢 雇主大不了時間到再找過人就好對雇主來說根本沒有差
這些問題都可以設配套來解決阿 如果真的無法解決就代表約聘是弊大於利 就廢掉阿
約聘是契約行為 是要廢什麼 我短期請人來當顧問 不行?
就跟服貿一樣 如果跟中國交流的弊害真的大到無法解決
所以被雇員自己可以判別利與弊阿 B>Z就不要簽約啊
你以為一直以來都有約聘喔?政府可以說約聘的勞動契約不符合公益 所以作廢阿不然政府幹嘛推定型化契約?
我私人想請人短期幫我處理事情 也要被限制阿 什麼國家
因為很多工作以約雇模式進行 你以為所有工作都長期啊?雇傭的時間本來就是雙方同意就好
所以嘛 我說要訂配套阿 除非配套也無法阻止濫用再廢我又沒說約聘一定不好 我只說被濫用的約聘是不好的
作者:
cka 2014-06-13 15:03:00其實是要跟遠通抗議吧
作者:
oca (nessun-dorma)
2014-06-13 15:40:00有官商勾結的證據嗎?我沒證據都不敢亂扣帽子耶 A__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