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新聞] 模擬憲法法庭辯同性婚 反方臨陣退出

作者: cart76002 (參參)   2014-06-14 10:3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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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ichi19 (柑橘冰沙) 看板: gay
標題: [新聞] 模擬憲法法庭辯同性婚 反方臨陣退出
時間: Sat Jun 14 01:26:54 2014
風傳媒
林瑋豐 2014年06月14日 00:55
交大科法所籌備處原訂於14日進行「模擬憲法法庭」,針對「結婚是否限於男女」進行言
詞辯論。沒想到就在模擬憲法法庭即將召開不到24小時前,反方竟發表聲明,表示主辦單
位程序有問題,反方退出14日的模擬憲法法庭。知情人士指出,反方聲明與事實不符,只
是找個理由臨陣脫逃而已。
交大科技法律研究所籌備處聘請前大法官許玉秀規畫主持「模擬憲法法庭」課程,原訂於
6月14日選定「結婚是否限於男女」為題,召開模擬憲法法庭,進行言詞辯論,並邀請李
念祖律師擔任審判長。
原本雙方都已準備多時,將在14日上午9點半於交通部集思國際會議中心展開辯論程序,
豈料13日晚間6點多,反方突然透過由教會發行的《國度復興報》發表聲明,表示因主辦
單位在程序及立場上,均有重大瑕疵,已非一場公平的辯論,因此退出活動。消息一出,
令原本期待多時的法界人士、同志、媒體一陣錯愕,因為距離模擬憲法法庭召開的時間,
只剩半天而已。
反方的關係機關訴訟代理人林更盛教授、吳孟玲律師、呂瑞貞律師、劉志忠律師於聲明中
表示,主辦單位臨時推辭反方推薦的大法官人選,並以逾期為由逕行指派人選遞補。而關
於是否准許兩造聲請「法庭之友」,反方則表示主辦單位給予時間過於倉促,13日晚間8
點才要作成是否准許聲請法庭之友之決定。另外,反方亦不滿主辦單位對言詞辯論程序的
處理方式。因此他們認為已非一場公平的模擬憲法法庭的審理活動,聲明退出。
但據知情人士指出,「主辦單位辭退反方推薦之大法官」的說法並非事實,該名大法官是
自行辭任退出。關於法庭之友之聲請,反方老早得知正方欲提出法庭之友的申請,早可尋
覓有利己方人士,反而是正方一直到最後關頭,才知道原來法庭之友的聲請被駁回。
據了解,反方陣營是由反對同性婚姻的法律人士組成,其中也有成員具宗教背景,疑有宗
教人士指導。原本成員之中,還有去年在立法院公聽會因一席「有血緣關係的孩子才有可
能愛他,收養的小孩不可能愛他」談話,而聲名大噪的任秀妍律師,不過任律師已於先前
退出。
反方聲明退出之後,主辦單位迄今尚未表示,14日一早9點半就要舉行的模擬憲法法庭,
將如何進行。
作者: hellobb (牡蠣書。)   2014-06-14 01:27:00
頗呵
作者: michi19 (有點笨笨)   2014-06-14 01:30:00
啊啊這樣明天還有好戲可以看嘛~~~
作者: orpheus468 (奧菲斯狼)   2014-06-14 01:32:00
因為戰力太弱連進戰場都不敢
作者: ahfish722 (MH)   2014-06-14 01:40:00
怎麼這樣啊~我老師有去也
作者: november4th (november4th)   2014-06-14 01:42:00
真理越辯越明,他們不敢辯
作者: bitchkiller (小翔)   2014-06-14 01:50:00
會怕齁
作者: goodlisa123 (阿恰)   2014-06-14 01:51:00
臨陣脫逃,比不怕噓的恐同ID們還弱
作者: Zidovudine (Anti-HIV)   2014-06-14 02:40:00
閃什麼,有夠難看
作者: jontaxx (jontaxx)   2014-06-14 03:59:00
好笑。
作者: teemocogs (teemo)   2014-06-14 06:11:00
似乎"將由遞補人選擔任反方"
作者: weipigwei (PIG)   2014-06-14 08:11:00
逃跑啦XDDDDDDDDDDDD
作者: b469074 (紅豆糕)   2014-06-14 08:47:00
因為知道自己會輸,所以才出這種爛步?哀~可憐。
作者: hank461461 (小牛)   2014-06-14 08:54:00
不公平?實在太可笑了,同志打從出生一路走來面臨的都是不平等待遇,直到現在能在站在法庭上爭取婚姻權,結果你跟我說不公平?
作者: KTX5566 (韓國高速鐵路)   2014-06-14 09:01:00
因為這種場合不能跳針
作者: esasin (玫瑰色)   2014-06-14 09:29:00
作者: cockroach02 (蟑螂02)   2014-06-14 09:31:00
等等無法觀看 希望之後會有影片檔QQ
作者: joeliu870405 (Mars)   2014-06-14 09:43:00
呵呵
作者: teemocogs (teemo)   2014-06-14 10:01:00
公民議題版有文字轉播
作者: robeant (天天)   2014-06-14 10:40:00
呵呵
作者: goodlisa123 (阿恰)   2014-06-14 10:55:00
作者: lolic (lolic)   2014-06-14 11:01:00
作者: asdvcx ( )   2014-06-14 11:02:00
避戰就不算輸,這樣嗎?
作者: goodlisa123 (阿恰)   2014-06-14 11:05:00
想裝可憐塑造受害者形像吧,還能避免在辯論被打臉
作者: frankyoda (frank)   2014-06-14 11:46:00
應該讓反方與正方角色互換再辨,求的是互相理解而不是輸贏
作者: Jeby171 (你好嗎)   2014-06-14 12:08:00
噁心的恐同也已經走到末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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