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聯合報
2.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我國首例…未經病患同意驗愛滋 高醫被罰
高雄醫學大學附設醫院日前未經患者同意,逕行檢驗愛滋病毒,遭裁罰三萬元,成為我國
首例。
高雄陳姓男子昨委託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代發聲明指出,他兩年多前到高醫就診割除包
皮,主動向醫師表明自己是男同志,醫師即要求他接受愛滋病毒篩檢;他當時簽下同意書
接受篩檢後,自覺遭歧視便轉往其他醫院治療。年初,他再因腎結石赴高醫就診,回診時
發現院方這次未經他同意就逕行愛滋篩檢。
陳姓男子投訴衛生單位,高雄市衛生局三月底以違反「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
者權益保障條例」第十五條第四項為由,處高醫附醫三萬元罰鍰。
愛促會理事長林宜慧說,協會經常接到投訴,民眾就醫後被醫院偷驗愛滋,但大部分民眾
未積極採取行動;醫院進行愛滋病毒篩檢,應依規定取得當事人同意,希望這起裁罰能讓
各界更重視民眾就醫權利與人權。
高醫公關室主任馮明珠表示,醫院從未歧視病患性向,遭罰是因電腦程式設計問題;當時
陳姓病患持電腦列印的尿酸檢驗單至檢驗室時,因電腦系統跳出他上次就診檢驗紀錄,檢
驗室誤以為還需做愛滋檢驗,於是多印了相關檢驗單,現已修正此程式問題。
另外,針對行政院擬修法訂定「在特定情況下,採集檢體進行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感染檢測
,無需受檢查人同意」。林宜慧說,新增條文太籠統,可能會造成類似陳姓男子的案例,
建議刪除。
3.新聞連結: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8747710.shtml
4.備註:
文中男同志無上的人權獲勝
醫療人員的安危、社會公益落敗
談人權之外其實也可以了解一下
近三年愛滋通報,有8成都是男男間性行為的通報案例
不是說割包皮可以降低得愛滋機率?還是甲不喜歡割包皮?
作者:
alexsh (lin4h)
2014-06-18 09:09:00他第一次簽了有驗,第二次沒簽,醫院直接驗←第二次的問題
作者:
sionxp ( )
2014-06-18 09:11:00靠 甲甲都這樣嗎?? 不給驗然後傳染給別人
以後抽血驗尿拿藥通通簽同意書掛號也要簽 到醫院就先填一本同意書好了
作者:
tonyxfg (tonyxfg)
2014-06-18 09:12:00單從這篇新聞來看,不是不給驗,而是醫院偷偷驗
作者:
ndr (夢想的彈簧床)
2014-06-18 09:13:00人權有一部份是要靠全民健保全民共業來負擔的啊
作者:
olaqe (永遠不是我就能實現)
2014-06-18 09:13:00本來就該驗 不然放任甲甲用哀滋亡國啊?
作者:
iamlaw (天氣真是好阿!)
2014-06-18 09:13:00甲甲不等於愛滋,但是比率比一般人高啊,想安心的開刀也不行喔?
作者:
skhan (活力元氣)
2014-06-18 09:16:00釣出一堆甲甲
作者:
b34mac2 (店長推薦作å“)
2014-06-18 09:20:00驗愛滋又怎了? 心裡有鬼不敢驗才是真的吧
作者:
xa51025 (Snail Ninja)
2014-06-18 09:22:00要插就不要怕被驗
作者:
w0420cc (麥斯)
2014-06-18 09:25:00這ID發這文 不意外
作者:
lmc66 (嗯嗯呵呵)
2014-06-18 09:26:00都是they的錯
作者:
TryToBe (奮發低調雞掰人)
2014-06-18 09:28:00本來就是歧視 要嘛就全驗 要嘛就全不驗
作者:
wahdee (=.=)
2014-06-18 09:29:00罰醫師三萬沒什麼 被甲甲傳染愛滋不能幫病患動手術比較慘
作者: fallheart (快丟我水球阿) 2014-06-18 09:30:00
規定無論性向皆驗,就沒歧視了
作者:
GV13 (遠見13)
2014-06-18 09:33:00甲甲的人權至上 醫師有沒有人權不重要
不過罰錢也還是要驗啦,不然感染再多錢也醫不好反正很多同志不合他們的意就講歧視
作者:
kynoko (藥師琉璃光)
2014-06-18 09:40:00本來就該驗,手術刀被汙染後果很嚴重
這些同志真的很無聊,又不是驗了就幫他醫,驗了如果發現有讓醫師和護士多注意一點避免感染,這樣也在覺得歧視
很多同志根本不知道感染了,難道要醫師護士陪他一起死喔
作者:
toshbio (toshbio)
2014-06-18 09:46:00愛滋人權至上 其他人該死
噁爛甲甲 愛滋病的溫床 希望政府立法把那些得病的通通
不意外啦,很多同志還說有愛滋的戴套你不跟他幹也是歧視因為戴套就可以保證不會感染囉,所以不給幹就是歧視
作者:
GoodElephant (ç¿Šä»Šå¯¶å¯¶ï¼Œèªªä½ å¥½ã€‚)
2014-06-18 09:53:00多一次檢驗不好喔 有的醫師想驗還不幫開單耶這樣也被告 ㄏㄏ鬼島
第一次開單沒去驗拖了幾年才驗,這根本不算第二次開單吧
作者: awazikat 2014-06-18 09:55:00
沒法保證吧
作者: gfneo (gfneo) 2014-06-18 09:55:00
是抽血櫃台程序有問題,高醫還是用紙本檢驗單,本應該受檢者拿什麼單就抽什麼血做什麼檢驗,[推測]是抽血人[順手]全部電腦簽收後,找不到紙本單,就[自行]補印了....唉~~~SOP都只是寫在紙上給委員評鑑的.....
作者:
GV13 (遠見13)
2014-06-18 09:58:00反正只要不合甲甲的意就是歧視
作者: gfneo (gfneo) 2014-06-18 09:59:00
啊~~~~!!!從桌上滑下來,一地口水要敢快擦掉...沒話夢話吧?!
作者:
ohmickey (ohmickey)
2014-06-18 10:05:00讓甲不高興就是歧視啦
作者:
g8330330 (負債700萬)
2014-06-18 10:08:00高危險群驗一下是對的
作者:
porten812 (節能.減碳.發優文)
2014-06-18 10:14:00預防性雞鴨
作者: MacOSX10 2014-06-18 10:16:00
為了醫護人員安全為什麼不能驗?
作者:
aimgel (aim.gel)
2014-06-18 10:17:00有性經驗就驗菜花 同意啊 不是做賊心虛就是身上有屎zzzzzzz
作者:
blaz (開花大叔)
2014-06-18 10:19:00男同志都是男性,建議列管男性,這脈絡一致吧 XD
作者:
piece1 (...)
2014-06-18 10:19:00這哪裡不妥?不然跟他說請他去做匿名篩檢才沒有歧視??
作者: marcauyau 2014-06-18 10:21:00
難道等到醫師感染再事後檢討法律 該如何顧及他人權益?
作者: zin (zin) 2014-06-18 10:31:00
..
作者:
miname (>.<)
2014-06-18 10:32:00喔, 那以後修法任何人去看醫生通通強制驗愛滋這案例問題是他只驗同志, 一般人都有可能有愛滋啊怎麼不驗?
而且是他自己主動告知是男同志,沒告知也不會要他驗阿割個包皮主動說是男同志要幹嘛?誘拐醫師喔還是男同志的包皮比較難割,所以要醫師多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