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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不動 賤男推輪椅撿屍
女醒見內褲反穿驚覺 哭:不是我的菜
2014年06月18日
【張沛森╱桃園報導】桃園一名賤男到台北市夜店狂歡,巧遇一名同樣來自桃園的十九歲
辣妹,兩人相談甚歡,辣妹喝醉後,賤男佯稱要護送她回家,疑從夜店找來輪椅將爛醉如
泥的辣妹「撿屍」,叫計程車載到摩鐵性侵後離去,辣妹起來發現衣裝不整、內褲也穿反
,才驚覺遭賤男性侵氣得報警,桃園地檢署昨偵結依妨害性自主罪嫌將賤男起訴。
檢警調查,家住桃園的簡姓男子(二十一歲)去年七月十三日晚間到位於台北市京華城十
二樓的夜店「PASOUL」狂歡,在店裡巧遇一名同樣來自桃園、身材火辣的辣妹(十九歲)
,兩人突生「他鄉遇故知」的親切感,話題聊開後酒更是一杯接一杯的喝。
找運將合扛到摩鐵
兩人一直喝到翌日凌晨三時,辣妹因為不勝酒力而醉倒,簡嫌先是提議要送她回家,見辣
妹已醉到意識不清,疑找來夜店的輪椅,將爛醉如泥的辣妹推到夜店一樓的門口,叫了計
程車將兩人載到桃園龜山的一家摩鐵,到達後還向計程車顏姓司機求助,稱自己有點醉「
一個人抱不動她」,與顏姓司機兩人合力將辣妹扛到房內。
檢方發現,簡嫌進房後見辣妹完全沒有知覺,便快速地褪去她的衣褲性侵約五十分鐘,獸
慾得逞後便揚長而去,而辣妹直到上午九時酒醒後,發現身處陌生環境,自己的衣裝凌亂
、內褲也遭穿反,下體還有不明的黏液,才警覺遭簡嫌「撿屍」性侵,立即報警採證,並
提出告訴。
辯對方自願仍被訴
簡嫌遭逮後向警方坦承與辣妹發生性關係,但辯稱是對方自願;辣妹則是含淚控訴,稱簡
嫌不是她的「菜」,自己不搞一夜情,簡嫌是趁她喝醉時「撿屍」到摩鐵性侵。
檢方調查,由於當天有目擊者指認辣妹坐在輪椅被推下樓時已經爛醉,且顏姓運將也表示
,當天依簡嫌的要求將辣妹扛進房間。
桃園地檢署昨偵查終結,依妨害性自主罪嫌將在夜店撿屍的簡嫌提起公訴。
特殊撿屍案例
2014/01/30
北市一名25歲辣妹與家人到信義區夜店狂歡,遭孫姓男子勸喝下酒精濃度高達75%、俗稱
「大麻酒」的艾碧斯醉倒,在女廁遭孫男性侵
※警方依乘機性交罪嫌移送法辦
2013/10
北市身高135公分王姓男子,在夜店外假意攙扶26歲喝醉正妹,拖至暗處意圖性侵,正妹
大喊非禮才嚇跑他
※警方依強制猥褻罪嫌移送法辦
2012/01
中市一名女子與友人到夜店玩,與陳姓男子喝到爛醉,陳男謊稱知曉女子住處,將女子載
回自己住處性侵
※法院依乘機性交罪判刑3年10月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