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若有冤 可請義務律師協助

作者: Judicial5566 (司法5566)   2014-06-20 13:12:40
1.媒體來源:蘋果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40620/35906578/
若有冤 可請義務律師協助
2014年06月20日
積極自救
「不該以死證明清白,太傻了!」律師建議,民眾若自覺遭誣陷入罪,應積極回想所有事
證,「對自己有利的證據,就連手機基地台位址都能輔佐脫罪。」當民眾不知如何主張自
己權益時,可透過法律扶助基金會各分會,向專業律師提出諮詢,「法扶會也會視個案判
斷是否派任律師協助代理、辯護。」
速調監視畫面舉證
律師廖芳萱指出,民眾若自認有冤情,應先在檢警偵查階段,主動交代案發當天行蹤及對
己有利證據,要求寫入筆錄內,或在出庭時主動提出要求檢察官調查,她強調,「起訴非
定罪,千萬不要自暴自棄,積極自救才是上策。」資深刑警則建議,若已拼湊出案發當天
行蹤,應盡快要求調閱監視器畫面提出反證,避免畫面遭覆蓋,蒙受不白之冤。
法扶會副秘書長謝幸伶說,民眾遇繁複法律程序,不知該如何陳述主張、自證清白,都可
請求法律諮詢及律師義務辯護,「律師可陪同開庭,並了解當事人狀況,寫狀紙向檢察官
請求調查。」若是涉及三年以上重罪,法扶會也會提供二十四小時檢警陪偵服務。記者潘
姵如
遭冤枉自救方式
★提出不在場事證、人證
★調閱當天行蹤的監視器畫面
★請求調閱手機基地台位址
★向法律扶助基金會(網址:www.laf.org.tw、電話:02-23225255)提出諮詢或律師代
理辯護
★起訴不代表有罪,一審判有罪仍可上訴
資料來源:法扶會、律師
再給自己一次機會
自殺諮詢專線:0800-788995(24小時)
生命線:1995
張老師專線:1980
作者: STi2011 (鳥王達)   2014-06-20 13:13:00
還要預約
作者: acharles01 (lanlis)   2014-06-20 13:13:00
黨證比較好用
作者: WeGoYuSheng ( ♂開啟另一扇薇閣的門♂)   2014-06-20 13:13:00
"可以" 但是 "沒用"
作者: kairi5217 (左手)   2014-06-20 13:14:00
不知道該怎麼講 ptt普遍教育程度不低 遇到訟棍還不是嚇的要死 我沒有取笑的意思 但重點就是一般人不懂阿
作者: peterwww (小宇宙之復興)   2014-06-20 13:15:00
怕麻煩 不是怕他人與人之間不要談法 談法傷感情
作者: kaojet (鄉民可能改變世界嗎?)   2014-06-20 13:16:00
聽我全家朋友說,去年那段時間只要是汐止含周邊的超商星城這個遊戲光碟通通都被偷光或是直接撕走密碼的紙片最慘的賠了快4~5千,這GAME這麼好玩嗎
作者: kairi5217 (左手)   2014-06-20 13:18:00
就賭博的阿 可洗分 這樣了解嗎?
作者: kaina (南無觀世音菩薩)   2014-06-20 13:23:00
法扶會很難預約,而且義務律師真的能站在同理心角度來幫忙嗎?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