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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aisin (凱飒) 看板: PublicIssue
標題: [情報]民團申借場地 桃園縣政府拒借卻不給理由
時間: Fri Jun 20 22:03:56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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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在地聯盟新聞稿
民團申借場地 桃園縣政府拒借卻不給理由
剝奪人權 藐視民意 知法犯法 以身作賊
人民團體申請集會遊行要借用縣府前廣場,廣場當日沒有其他活動
影片連結: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jh8ktR5tN9I&feature=youtu.be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jh8ktR5tN9I&feature=youtu.be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jh8ktR5tN9I&feature=youtu.be
(很重要所以要重複三次)
桃園縣府卻不同意出借,並且在回函中拒絕說明理由。
充分展露【你是民,我是主】的霸凌心態
剝奪人民權益,藐視民意,且知法犯法,以身作賊。
因為桃園航空城都市計畫審議大會在即(6/24)
加上主推航空城計畫的副縣長葉世文在八德合宜住宅索賄弊案遭收押後
引發民間對航空城土地徵收必要性、正當性、公益性的疑慮
逼使桃園在地聯盟、航空城反迫遷聯盟、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等民間團體緊急連袂
在6/22辦理「公審航空城大遊行」,要求縣府回應人民【三反一要】的訴求。
然而在急迫的申借場地流程中,卻遭遇縣府相關單位推託敷衍
最後以莫須有的理由拒絕出借場地。(流程見新聞稿後附錄)
集會遊行法第13條敘明
【室外集會、遊行不予許可之通知書,應載明理由及不服之救濟程序。】
桃園警分局因民團尚未取得場地同意書,裁定不予許可(見圖一)可以理解
http://ppt.cc/U8dy
當民團親赴縣府申請借用尚未有任何單位使用的場地時
竟在協調討論三天後仍蠻橫拒絕,且無任何理由說明(見圖二)。
http://ppt.cc/RvMJ
中華民國是個施行103年的民主社會,這種剝奪人民基本權益的行為
等於是宣告桃園縣政府仍把自己當土皇帝,把縣府當衙門,令人不齒。
當政商貪婪掠奪人民土地、當公權力單位知法犯法成為常態的時候
人民絕不可再忍耐,否則就會造成體制失靈,社會因此急速向下沉淪。
主辦單位發言人桃園在地聯盟理事長潘忠政
也藉此呼籲更多的縣民6/22當天上午8:00,到桃園火車站集合走上街頭
讓更多人民的正義呼聲對當權者棒喝,要縣府說清楚講明白,以奪回人民的主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