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Blue6 (不入流)
2014-06-21 18:36:22黃景泰不會逃?檢:哪個逃亡高官沒地位
新頭殼newtalk2014.06.21 翁嫆琄/綜合報導
基隆市議長黃景泰涉嫌關說施壓案遭檢方聲押,基隆地方法院昨天表示,以基隆市議長黃
景泰的身分、收入及生涯規劃,不可能逃亡,所以裁定以200萬交保。對於基隆地院的說
法,基隆地檢署今(21)日不以為然表示,哪一個逃亡的名人或高官逃亡時沒有身份地位?
檢方昨晚也提出第二次抗告,強調黃景泰的犯罪事實明確,已符合羈押要件。
針對基隆市議長黃景泰一案,前天合議庭裁決以120萬交保後,檢方不服當庭提出抗告,
結果高等法院發回更裁,在重開羈押庭後,基隆地院昨天下午決議維持原裁定,黃景泰以
200萬元交保候傳。
基隆地院認為,黃景泰為基隆巿議會議長,有正當職業,家屬住居國內並設有戶籍,黃將
競選基隆巿長,其生活、事業與基隆巿淵源極深,並無逃亡之虞。因此以200萬交保,並
限制出境、出海,就能擔保後續的偵、審判。
對此,基隆地檢署反駁,例如前立法院長、前台中、彰化、高雄等議長,以及許多高官、
政商名流,哪一個不是有身份、地位,但也是涉案後就逃亡海外。
檢方指出,昨天深夜已向法院提出第二次抗告,他們認為,被告涉嫌貪污治罪條例的圖利
罪,犯罪嫌疑重大,又是重罪,已符合聲押的要件,所以檢方有足夠理由抗告。台灣高等
法今天也二度撤銷基隆地方法院交保裁定,發回地院更裁。
檢方說,聲押只是為了保全證據,防止被告串證、逃亡,不是要判定被告究竟有無犯罪的
實體審判程序,所以,照地院聲稱,檢方無法提出黃景泰利用職權獲得不法利益的事證,
若申請羈押就需實質證據,何不直接偵查終結起訴?
檢方表示,黃景泰圖利他人、自身,且涉嫌向市府官員關說、施壓等,都違反公務員貪污
治罪條例。
雖然涉嫌重罪,交保後的黃景泰今天上午仍出席活動,並表示「連日出庭對老婆,孩子都
是種折磨。」他還強調,「自己絕對清白」,至於外傳「購物站天后」張雅琍給黃500萬
政治獻金,黃景泰反駁,他已向法院說明資金來源。
http://newtalk.tw/news/2014/06/21/48483.html
備註: 就算真的跑掉了,基隆地院也不會認錯
作者:
OyAlbert (蛋黃溫)
2014-06-21 18:37:00不才又一個交保落跑的嗎
作者:
kerogunpla (To be a bad man)
2014-06-21 18:38:00屏東縣長都會逃了
作者:
ams9 (大發利市)
2014-06-21 18:38:00阿扁表示:
作者:
hoost 2014-06-21 18:39:00689表示年底用選票還黃清白
作者:
widec (☑30cm)
2014-06-21 18:39:00幹 三小地位啦 都貪污被抓了 早就沒地位了好嗎
作者:
tetani (喵喵)
2014-06-21 18:39:00基隆的法院真的很扯 大概是9.2%
作者: sid3 (bluewind) 2014-06-21 18:39:00
基隆地院法官就是典型用身分做判決 沒黨證的會關到死
作者:
iam0718 (999)
2014-06-21 18:40:00法官超脫世俗 平常人怎可理解呢 希望有天真的超脫世俗
作者:
waijr (時差13HR)
2014-06-21 18:41:00阿扁沒有地位 有黨證 地位+1000%
作者:
shoeii (shoeii)
2014-06-21 18:42:00基隆地院有看新聞 別跟台北的那個一樣
作者: alentek 2014-06-21 18:42:00
把基隆地院法官身家姓名公布出來
作者:
BD1983 (神氣活現)
2014-06-21 18:43:00白癡法院不意外
作者:
winiS (維尼桑)
2014-06-21 18:45:00跑了叫判交保的法官負責抓回來吧
作者:
smpian (God hate homophobian.)
2014-06-21 18:46:00政治獻金還是政治現金?
作者:
winiS (維尼桑)
2014-06-21 18:48:00這樣法官還滿好當的啊 跑了又不用負責
作者: qoosky 2014-06-21 18:50:00
之前忘記是哪個立委說擔保誰不會跑 結果沒多久就跑去國外
作者:
kinomon (奇諾 Monster)
2014-06-21 18:51:00檢方還忘記加一句 多半是KMT
作者:
Simonfenix (Livingfailure)
2014-06-21 18:51:00三小法官
作者:
zerodsw (Zero君)
2014-06-21 18:52:00有地位才跑得掉啊,傻傻的
作者: fallheart (快丟我水球阿) 2014-06-21 18:54:00
這法官是一畢業就考上的嗎
作者: yang57 2014-06-21 18:56:00
有那麼嚴重嗎?跑到對岸也算祖國不算棄保。
作者: g74532 (科科科) 2014-06-21 18:57:00
這間法院的法官要不要請人去查一下 張通榮案也是有夠扯爛
作者:
hw1 (hw1)
2014-06-21 18:59:00這法官立場正確 前途無量啊
作者: Kyo5566 (嘔嘔嘔嘔嘔) 2014-06-21 19:03:00
上面的演演戲 你們就當真?最後還不是無對價關係就無罪了
作者:
cppwu (肩膀痠痛 ..)
2014-06-21 19:32:00北部高等法院應該直接裁定,基隆地院根本就是在裝死擺爛
作者:
sl11pman (å²ç²’æ™®)
2014-06-21 19:38:00有黨證,不會逃
作者:
kickmeout (都是想像 騙不了我)
2014-06-21 19:51:00哪個棄保潛逃就應該把那個法官抓起來關你既然對嫌犯有信心..就不用怕自己被關
作者: djuy (djuy) 2014-06-21 19:53:00
哈哈哈哈,沒錢沒勢才不會跑啦
作者:
tort 2014-06-21 20:03:00照這標準除了有綠卡的馬總統 其他人都不會逃
作者: chaunen 2014-06-21 20:18:00
逃去中國變成下一個林義夫
作者: mtscent 2014-06-21 20:30:00
每次都嘛先交保給這種有頭有臉人物出來串供滅証再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