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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歲姜姓正妹3年前因酒駕被註銷駕照,去年竟又無照酒後駕車,在高市大寮區失控侵入
對向車道撞死騎機車的翁姓老婦人,再撞擊路樹後衝進魚塭,姜女全身濕透自行爬出魚塭
返家,但被目擊者報警查獲。高雄地院審理後依酒駕致死罪將她判刑4年,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姜女曾於2010年間因酒駕案件被檢方緩起訴,駕照則遭監理單位註銷,事後未
再考領。去年9月30日深夜,她在北高雄一家PUB與朋友喝酒,翌日凌晨零時許駕車沿高市
大寮區中興路由南往北行駛,因酒後注意力及控制力減弱侵入對向車道,先撞擊61歲的翁
姓老婦騎乘的機車,之後又撞路樹後衝進路邊魚塭,導致翁婦人車倒地,送醫後因低血性
休克、左下肢開放性骨折、頭部外傷不治。
姜女稱當時她因酒醉,不知道有撞倒人,連人帶車掉進魚塭後,她自行打開車門爬出魚塭
步行返家,直到警方接獲路人報案到住家查訪,她才知自己肇事。法院審理後認為,姜女
有酒駕前科,卻仍不知警惕,再度酒駕撞死人,惡性不輕,因此依酒駕致死罪判刑4年,
以資懲儆。(王吟芳/高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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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女二度酒駕肇事,一審判刑4年。(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