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交警開單「獎勵金」 最快下月恢復

作者: nonocom   2014-06-26 04:28:22
http://www.udn.com/2014/6/23/NEWS/LIFE/LIF1/8757652.shtml?ch=rss_life
【聯合報╱記者邱瓊玉/台北報導】 2014.06.23 02:36 am
停發2年多的交通裁罰獎勵金,如今有機會重新發放。行政院16日剛核定「處理道路安全
交通人員獎勵金發給原則」,最快7月1日生效。未來北市府只要從事交通裁罰相關業務,
都有機會領到每月最高上限4000元的獎勵金。
依這原則,交通局所屬包括公運、停管、交通、裁決所、員警等單位,都有機會受惠。其
中交通局約800多人、執行交通勤務的員警則有4900多人,將可領到道路安全獎勵金。
市府交通局長王聲威表示,今年已編列1億3800萬元作為年度道路安全獎勵金,也會盡力
向中央爭取,朝回溯發放的方向努力。至於詳細發放標準還在研議,最快8月起發放。
王聲威表示,為避免外界批評有開單才有獎金,發放的大原則包括從事交通執法疏導或事
故處理鑑定、交通事故降低情形、大眾運輸服務品質滿意度、交通設施建置維護管理及違
反道路交通管理案件的結案率等5大原則。
過去交通執法單位,若想領到交通裁罰獎勵金,皆採配點制,像檢舉酒後駕車、危險駕車
、肇事逃逸、不禮讓行人等重大違規,都會配發點數。每人每月最高可領到薪資的10%,
不過也引發外界批評員警為獎金拚命開單。
為此,交通部在101年間修正「道路交通違規罰鍰收入分配及運用辦法」,刪除縣市政府
將罰鍰收入提撥作為獎勵金的條文,交通裁罰獎勵金也從101年起全數暫緩發放。市府為
此大力向中央爭取,總算在本月獲得行政院正面回應。
由於北市5月起率先發放「首都警察勤務加給」,兩者是否會相衝突?王聲威表示,勤務
加給和道安獎勵金兩者性質截然不同,不會出現領勤務加給就無法領交通裁罰獎勵金情形

【2014/06/23 聯合報】@ http://udn.com/
心得:警察的福利越來越多了 警特錄取率也越來越高了 @@
作者: zihao0422 (ZH)   2014-06-26 04:29:00
是只有北市??
作者: IDfor2010 (116)   2014-06-26 04:31:00
然後交通申訴 上法院 警察再向法院領500
作者: kokus (kokus)   2014-06-26 04:32:00
用路人拼命違規 警察才有機會拼命開單
作者: DBSS (Aston)   2014-06-26 04:32:00
國家沒錢了 開始找人民開刀 台灣鴿子流氓敗行可謂罄竹難書
作者: jojoStar (白金之星)   2014-06-26 04:33:00
遇過殺手警察 派出所是規定一個月50張 他偏要開到400張
作者: Jimny5566 (帥啊!老皮!)   2014-06-26 04:33:00
選舉要到了KMT先綁警察票
作者: ererer   2014-06-26 04:33:00
這個不噓不行
作者: IDfor2010 (116)   2014-06-26 04:35:00
這個稱為是"強盜頭子的利益分贓 將強盜所得分配給小嘍嘍鼓勵強盜集團的小嘍嘍們多搶一點
作者: nokias (風的孩子)   2014-06-26 04:42:00
發錢囉! KMT:老爺我錢多!先買一下
作者: DBSS (Aston)   2014-06-26 04:44:00
看萬華板 有個K開頭的鴿子講話很OOXX 人民保姆 可笑至極!!!
作者: gn7722 (腳很痛)   2014-06-26 04:48:00
其實真相是監理站的業務人連開都不用開就有獎金
作者: dadas (艾力特)   2014-06-26 04:55:00
鴿子 驢子 馬子
作者: pttoldhead (poh)   2014-06-26 04:58:00
以後追嫌犯 先停下對旁邊紅燈右轉的開單再繼續追
作者: nellyy (皇民愛看日本漫畫)   2014-06-26 05:18:00
路檢不是違憲嗎?為什麼常看到路檢勒
作者: dcoog7880 (給貓)   2014-06-26 05:50:00
作者: SCUMGS (MOFFAT)   2014-06-26 05:52:00
因為警察眼裡沒有憲法這東西,他們自己就是法律
作者: kokus (kokus)   2014-06-26 06:01:00
警察依法開單 除非你能舉證他用錯法條
作者: BlackBass (臺獨武裝大叔)   2014-06-26 06:26:00
選舉到囉
作者: pooznn (我~~~是來被打臉滴!!!)   2014-06-26 06:28:00
怎麼不開放全民檢舉發獎金
作者: Invec (不急著)   2014-06-26 06:31:00
簡直垃圾
作者: s4001 (風羽)   2014-06-26 06:32:00
改成全民檢舉違停有獎金拿不是更好??
作者: XSZX (沉默‧封印......)   2014-06-26 06:37:00
敢作敢當,敢違規就要敢被罰,噓的人不要當小峱峱....
作者: OutOfTheBlue (奏)   2014-06-26 06:43:00
不違規怕開單幹嘛
作者: k840620k (小K)   2014-06-26 06:49:00
憲法?有人公然違憲還理直氣壯 現在也沒被處分
作者: tym7482 (Max)   2014-06-26 06:57:00
政策性買票囉
作者: unformat (你們這些失戀的笨蛋)   2014-06-26 06:58:00
一定要開爆違規的才行 609最喜歡違規
作者: enzo31182 (-----------------------)   2014-06-26 06:59:00
噓的最好就從來沒違規過
作者: namfish (吳溝娛)   2014-06-26 07:06:00
憲法崩壞,鬼島悲哀
作者: plice (咖啡館之歌)   2014-06-26 07:11:00
作者: Melonnnnn (阿瓜瓜)   2014-06-26 07:16:00
囧…之後都要小心騎車了
作者: master0101 (master)   2014-06-26 07:23:00
取締違法 不是警察的工作? 為何還要有獎勵金
作者: abaddon (abaddon)   2014-06-26 07:31:00
媽的,警察真的過太爽,有權高薪還有獎金
作者: hyde1130   2014-06-26 07:40:00
怎沒有取締酒店獎勵金?
作者: skywithfish (廢墟)   2014-06-26 08:14:00
政府要拿納稅錢酬庸324暴警囉
作者: peter007 (自由大貓)   2014-06-26 08:17:00
無能政府拼命討好警察,警察為了利益,用力壓制民主
作者: smt963   2014-06-26 08:21:00
居然有人說路檢違憲?怎不先去看大法官的釋憲…
作者: kissung (天堂鴉)   2014-06-26 08:22:00
愛違規…出車禍…找警察…鬼島酸民……………………………
作者: kevin31a2 (3等士官長 士兵督導長)   2014-06-26 08:44:00
鬼島人民愛違法 像學運就是 罰給他死
作者: joety1103 (我要多一點時間)   2014-06-26 08:50:00
選舉到了 懂嗎?
作者: home10314 (壹秀)   2014-06-26 08:50:00
黨工可以滾嗎 真的很討人厭
作者: joety1103 (我要多一點時間)   2014-06-26 08:51:00
違憲的無限期支持 違法的他馬的抓起來槍斃 沒王法了嗎!
作者: jpg31415926 (圓週率π)   2014-06-26 08:55:00
幹政策買票
作者: strive76   2014-06-26 09:07:00
那不是警察本來的工作嗎 開單還可以有獎金喔給獎金OK阿 那薪水就減少阿
作者: rockrider (rider)   2014-06-26 09:15:00
強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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