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lan0204 (このロリコンどもめ!!)》之銘言:
: 台灣PC使用軟體 38%盜版
: 2014年06月25日 04:10
: 記者何英煒/台北報導
: BSA台灣軟體聯盟昨(24)日發布「2013年全球軟體研究」,調查顯示,2013年全台灣的
: 個人電腦中,有高達38%的軟體未經合法授權,較2011年時(2012年並沒有做此項調查)
: 又增加1個百分點,其商業總額高達91.6億元(約3.05億美元)。
我很好奇 這邊的"個人"電腦 到底是怎算的
1. 家庭個人使用
自己灌操作系統:
微軟(大多的軟體公司)想法是 就把這當廣告 讓使用者免費用
若使用者真的買正版 那就是爽到爾 微軟從未把這當麵包線收入
買套裝電腦(含筆電)
預載操作系統者 該出品公司,會用很便宜的價錢和微軟買隨機授權
可以發現規格幾一樣 預載者 會比沒操作系統的 貴上五百到一千五
這佔微軟很大的收入
2. 公司
這才是微軟的麵包線 以前待過個小公司 全用盜版
微軟還真的來查水表 (後來公司很怕,去買了一家庭授權了事)
微軟養市場 讓個人使用隨便盜版 就是使用者養成習慣
逼公司也用微軟產品
微軟抓的原則其實很簡單 也很直覺:
買的版權數 與公司電腦同個數量級就可以
好比公司有15人 30台電腦 那買個十套就差不多了
狠點買三套也可以啦 不過就怕水表常被查
很明顯微軟策略是抓大放小,逼迫法人隨意自然人
那這文到底是講法人還是自然人?
法人這樣搞,真的是找死。
自然人.. 這須要討論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