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whe84311 (Rainsa)
2014-06-27 13:25:44日本音樂著作權協會(JASRAC)日前控告三間餐廳,因聘請樂手使用鋼琴彈奏之歌曲未經申
請,已涉及侵權,東京地方法院26日判決三間餐廳一共需賠償1570萬日圓。
餐廳經營者辯駁演奏行為是為了餐廳氣氛需要,並非營利的主要來源。
但審判長高野輝久以「演奏行為本身就已是為吸引來客的營利行為」駁回了經營者的訴求
JASRAC表示每間店鋪一日起碼演奏超過10首以上的歌曲均未經申請。
http://mainichi.jp/select/news/20140627k0000m040055000c.html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14-06-27 13:26:00公開演出權
作者:
corlos (ナニソレ、イミワカンナ)
2014-06-27 13:26:00菁叔:
作者:
bg00004 (絕緣體)
2014-06-27 13:26:00所以日本的演藝會輸給南韓不是沒有理由的
作者:
sakura000 (å☆㊣煞氣★艋舺㊣☆å)
2014-06-27 13:26:00像永邦一樣原創風行就可以了
作者:
watashiD (watashiD)
2014-06-27 13:26:00用彈的也不行!?
作者:
jma306 (甲賀稻修伯)
2014-06-27 13:27:00君子彈蛋蛋 小人彈雞雞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2014-06-27 13:27:00著作權吸血鬼
專利蟑螂不意外 一堆歌手表演自己的創作都會被收錢了
作者: funnyborg 2014-06-27 13:28:00
以後唱他人創作的歌都要收費?
只要有商業化,一律歸JASRAC管理連創作者同意無償供人使用也不行
作者: comercial (冬天的小孩) 2014-06-27 13:30:00
怎麼一堆推文的 都沒有法律常識阿...
作者:
popy8789 (é¢å°å®ƒ)
2014-06-27 13:37:00日本搞封閉 難怪南韓一直超前
看日本法律怎麼訂吧,有問題也是日本自己要修法的問題
作者:
Bokolo (舶客樓)
2014-06-27 13:39:00這樣有點歌的餐廳都超容易侵權的,真的很扯
作者:
pita30 (低調)
2014-06-27 13:44:00以後用唱歌把妹可能也要付錢了
作者:
vowpool (不要丟我銅板)
2014-06-27 13:58:00以後不能在路上亂唱歌惹
作者:
Miule (Miule)
2014-06-27 14:07:00所以現在日本越來越多音樂人拒絕經過JASRAC讓作品上市了尤其是因為VOCALOID發跡的作曲者,和獨立音樂、同人、網路等族群的重疊很大,不由JASRAC代管版權的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