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George (喬治)
2014-06-27 16:24:071.媒體來源:自由時報
2.完整新聞標題/內文:酒家車撞死警專生 窮司機扛罪
自由時報 – 2014年6月27日 上午6:10
已入監 616萬不賠
〔自由時報記者金仁晧/台北報導〕家境清寒的警專學生莊士弘,去年5月騎車遭一台黑
色轎車撞死,車上乘客歐信吉是杏花閣大酒家股東,而駕駛羅際乾則是沒有駕照的泊車小
弟,士林地院審理後,判羅男應給付家屬共616萬多元,歐男免賠,但羅男名下已無資產
,且因過失致死遭判1年半,已入監服刑,莊士弘的父母昨泣訴,羅男一肩扛下所有責任
,且擺明不賠,「等於是空判!」
莊男是獨子,莊母劉米珠昨受訪指出,車禍發生後第4天,羅男就將名下在新竹的土地轉
到家人名下,還說「如果要賠,只拿得出8萬元」, 且說詞反覆,似乎「知道逃不了,要
幫車主脫罪」,而歐男未曾表達過關心或道歉。
莊男父親莊福長回憶,兒子當天從家裡騎車去家樂福找朋友,替家人買好消夜準備回家,
行經德行西路和中山北路口,遇到羅男駕車要左轉,不料羅男卻未禮讓直行車,直接撞上
,他難過地說「原本兒子今年就可以畢業,沒想到什麼都沒有了。」
酒家老闆應負責
莊福長表示,當初兒子考量家中經濟不佳,放棄公立大學,主動報考警專,將每月的零用
錢拿來貼補家用,現在僅剩他和妻子在小吃店打零工和賣健康食品為生,辦完喪葬事宜,
已負擔不起龐大的律師費,得向法扶求助才能打官司,他們希望還給兒子公道,「酒家員
工載老闆回家,為什麼酒家不用負責?」將提出上訴。
記者昨致電歐男委任律師陳焜昇,他僅強調歐男並非駕駛,其他部分未經授權,不便表示
意見。
3.新聞連結:http://ppt.cc/A9wM
4.備註:真扯,這本來應該老闆負責,現在人真是可怕,逃避責任
作者:
MarkFung (罪と罰の終焉)
2014-06-27 16:25:00台灣男開車,不意外
2014-06-27 16:25:00
法律上這樣沒錯啊
作者:
tiara (挺馬的愚民快噓我)
2014-06-27 16:26:00撞死一個未來會打平民的國民黨爪牙好像也不錯~
作者:
MarkFung (罪と罰の終焉)
2014-06-27 16:26:00如果是撞死女人,鄉民還會說都是被撞死的人的錯
作者:
abomgo (謝絕正妹搭訕!)
2014-06-27 16:26:00雖然可憐,但法律是死的
作者: a33071201 2014-06-27 16:26:00
高鐵有撞到阿嬤了嗎?
作者: MacOSX10 2014-06-27 16:27:00
酒家不倒 台灣不會好
作者:
solsol (亂風)
2014-06-27 16:27:00這種案子 車主一般是有連帶責任還是沒有?
作者: tompy (嘎嘎嗚啦啦) 2014-06-27 16:28:00
叫沒開車的負責 也是有點怪怪的吧.. 要是是公車撞死人
作者:
tokyoto (東京京都)
2014-06-27 16:28:00為什麼這種糾紛的脫產不能追溯回事發日來判定無效?
作者:
nixon (為人民幣服務)
2014-06-27 16:29:00為什麼老闆負責??
作者: mayanino (喵喵朱) 2014-06-27 16:29:00
判他沒錯呀,難道你坐的公車撞死人,全車乘客要判刑嗎?
作者:
solsol (亂風)
2014-06-27 16:30:00照說追也是追車主 還有是否上班時間 乘客未必是車主或老板
作者:
nixon (為人民幣服務)
2014-06-27 16:30:00在中國如果明知開車的人沒有駕照,車主要負擔部份責任但乘客未必是車主啊
作者:
zipizza ( )
2014-06-27 16:31:00這件事讓我回想起祭止兀的司機不曉得有沒有罪
作者:
susaku (小草)
2014-06-27 16:31:00如果要說也是說老闆為何會雇用沒駕照的人當泊車小弟 乾乘客屁事 是媒體沒報導完整還是家屬腦子進水?
作者:
creepy (左招財 右納福)
2014-06-27 16:33:00業務過失致死 公司要賠嗎
民法188的僱傭人連帶責任吧不過跟那位股東真的沒啥關係阿
受僱人因執行職務,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由僱用人與與行為人連帶負損
自由時報這種標題 我不覺得有比KMT那票垃圾黨報好多少
作者:
YamagiN (海在森林中長大)
2014-06-27 16:39:00老闆叫沒駕照的泊車小弟開車 這問題就大了吧
作者: lovejamwu (阿發我愛你!!!) 2014-06-27 16:43:00
酒店的股東.感覺背景就很硬..
作者:
tjtjtj (新)
2014-06-27 16:44:00刑法僱主無責,民法是可向僱主求償,本文不是在說刑法嗎?
作者:
cospergod (cospergod)
2014-06-27 16:46:00我搭計程車出車禍也要負責嗎
乾坐車的屁事,他有下令撞他嗎?寫這種新聞真他媽的敗類
如果是有顧傭關係應該是可以要求所屬公司連帶賠償吧?
當初告的時候就應該連公司一起告阿 被害人的律師有問題?
當年曾經打算在民法規定"車主責任"(駕駛肇事 車主連帶)但是後來大立委們因為都是給駕駛開車 怕火燒到自己身上
作者:
oprt13 (誰是嗜茶貓)
2014-06-27 17:43:00沒駕照你敢開車!撞死人在那哀沒錢
所以在草案階段就把車主連帶的條文砍了 今天才會發生這事這件事有學者批評過 畢竟車主有膽把車子交給或借給別人開無非就是製造了一個風險源 如果駕駛肇事 車主負責其實是合理的 再說車主通常經濟能力不差 承擔風險的能力也夠強另外這種情況與公車乘客的情況不同 畢竟公車乘客是沒有權可以選擇司機的 當然也不能要他們負責囉以這個案來說 如果抓不到僱傭關係 那大概是沒救了
找僱主好,股東也能辯稱不知道駕駛沒駕照,不是他請的人
作者:
welcome ( )
2014-06-27 19:01:00干乘客屁事?你坐公車司機撞死人你要不要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