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說法是對的阿 本來就是賺的老闆拿
問題在 賠的時候台灣老闆要員工一起擔
景氣好的時候 薪水沒加多少 景氣差 連無新假這種東西都生出來
然後上班打卡下班責任制
幹
如果是打卡制 那麼領的就是算是"時薪"的概念
既然如此 下班延後也應比照付加班費
如果是責任制 那麼領的就算是"事務薪"的概念
既然如此 上下班就不應該限定時間
如果有"無薪假" 那麼超過時間就應該給加班費或是增加作業量就應有加給
簡單的說 正因為有一部份的人邏輯差沒想通這些
這幾個名詞吵來吵去 大家就被洗成白癡傻傻支持老闆說的是
※ 引述《patato2 (㊣裁判殺手熊㊣)》之銘言:
: 太可憐了
: 平均人產值原本是用來評估「經營績效」
: 譬如A公司用100個人做到100e的生意 B公司用100個人做到10e的生意
: 那麼A公司的經營績效明顯比B強
: 然而真正決定這個值的是該公司切入的市場,策略,競爭者,技術等等因素
: 講白點 是用來計算老闆能力值
: 員工再怎麼有能力 能影響的有限
: 結果這個值在台灣則變成「員工能賺多少錢」
: 我只能笑了
: 請問員工餐廳煮飯的產值多少 掃地多少
: 一個員工研發的產品在B公司只能賺100塊 到A公司可以賺1000塊
: 請問這個員工的產值是誰決定的
: 我自己的實際狀況 我從甲公司跑到乙公司
: 事情變少工作變輕鬆 但是我的平均產值變成3倍不止
: 好啦 我只能跟你講
: 人可以忍耐適應這個社會上的現況
: 但是連思考的能力都沒有 或是只剩下找理由說服自己的腦力
: 那就太可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