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wertyasd (這是一段說不出的結果)
2014-06-27 18:09:291.媒體來源:
新頭殼
2.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新頭殼newtalk2014.06.27 劉奕霆/台北報導
新頭殼記者林雨佑昨日下午在烏來山區,採訪中國國台辦主任張志軍來台行程,過程中一
度遭到警方阻擋採訪,雙方發生拉扯阻擋,警方甚至還怒嗆「有採訪證又怎樣?」對此,
新北市警察局新店分局副分局長黃明冠今(27)日接受訪問時表示,員警其實是因為是現場
混亂,「所以一時情緒上來了」,才會有不當言詞;林雨佑則表示,政府應自張志軍來台
後,警方對抗議民眾一連串的執法過當、讓媒體採訪權受到嚴重侵害的行為出面道歉。
新北市警察局今日上午發出一則聲明稿,文中除了表示新頭殼記者的採訪嚴重妨害勤務進
行,造成來往行車危險,還指出新頭殼記者「一開始未表明其記者身份,隨後方自稱其為
記者」,接著指稱「經一再勸阻後才表明記者身份,且強調採訪證放置於其機車內」。
另外,黃明冠在接受訪問時說,當時新頭殼記者林雨佑身上的記者證在雙方拉扯中「甩」
到身體後方去,因此在「一片混亂中」無法確認記者身分,但記者詢問當下林雨佑已經先
拿出胸前兩張記者證,為何警方不確認?黃明冠竟回應「他可能有講,但員警有可能『忘
了』、『聽錯了』都有可能,因為當下情況真的很混亂」。
黃明冠也說,警方在現場執行勤務時,都會有設立3層封鎖線的概念,即將一般民眾、媒
體和現場執勤員警做出隔離,避免影響員警執勤。不過他也坦承,昨日事發現場屬於山區
,路況危險,加上學生又突然進行抗議行動,警方第一時間無法做出封鎖區,加上希望媒
體採訪時能保持「緩衝」的距離,避免受到衝撞,雙方才會發生拉扯衝突。
接著,黃明冠也替員警說情,他指出影片中語氣態度欠佳的員警其實是因為是現場混亂,
「所以一時情緒上來了」,才會有不當言詞,「這真的很不應該」;他強調,警方會虛心
的檢討、改進,因為這和平常警方所教育的值勤方式有所差異,他也對此事發生感到十分
遺憾;接著,他也說警方會進行內部調查,「有達到懲處條件的標準就一定懲處」。
對此,新頭殼記者林雨佑表示,所謂「經一再勸阻後才表明記者身份,且強調採訪證放置
於其機車內」的說法完全是說謊,林雨佑表示,警察無預警地抓住他的手,他立刻高舉採
訪證並大聲表示他是記者,「何來一再勸阻?」更何況警方即便對他的身分有疑慮,也該
給他時間提出解釋、拿出證件證明,但警方根本沒有仔細看過他胸前的證件,痛批警方根
本胡扯。
林雨佑也說,聲明稿中「執勤現場情勢緊急、地處山區道路彎道……採訪過程也不能妨害
公務進行及危害用路人道路安全及阻礙交通」,他說瀏覽他所拍的影片就可知道,當下他
已經被警察推到車道最外圍的圍欄,警方說「現場一片混亂」,他反問「到底是誰造成混
亂?」接著他說「若真的站在外面有阻礙交通的話,應該是那些包圍我的警察吧,請把這
些警察繫上束帶逮捕!」
警方除了發聲明稿澄清,還附上新頭殼記者和員警的對話內容,但經記者反覆查看警方所
附上之對話內容後,發現警方所附之對話譯文不僅有諸多遺漏,漏洞百出,在雙方對話上
也有許多用詞有誤。對此,林雨佑也說雙方都有錄影搜證,整理出來的逐字稿內容為什麼
差那麼多?「是警方自己亂寫亂掰,還是他們的DV錄到另一個平行世界發生的事情?」
對於警方在新聞稿指稱的部分內容,以及警方提供的對話譯文受到質疑,黃明冠表示有誤
的地方一定會請同仁再做修正,譯文部分也會請員警再多比對其他蒐證內容,他再次強調
對這件事情的發生感到非常遺憾。
以下為新北市警方澄清說明的聲明稿全文:
大陸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主任張志軍等一行共32人,應我國行政院大陸委員會邀請,於
本(6)月26日(星期四)16時許前往烏來區瀑布商圈、勇士廣場參訪。
16時2分參訪車隊行經新烏路10.2K轉彎處,經本分局前導偵防車發現六男兩女,以新購買
之鐵鍊分綁道路兩側護欄並以身體阻擋及車輛橫阻封路,造成道路嚴重壅塞致生危險,另
當時有人不斷穿梭貼身拍攝,嚴重妨害勤務進行,造成來往行車危險,警方為排除新烏路
為陳抗阻礙道路緊急事故,堅持嚴正執法立場。
警方在排除陳抗民眾阻礙道路現場當中,該民眾一開始未表明其記者身份,隨後方自稱其
為記者(經一再勸阻後才表明記者身份,且強調採訪證放置於其機車內),其與員警對話如
下:
記者:「你臂章號碼幾號?17368 我有採訪證」
警察:「採訪證又怎麼樣?…可以封鎖道路,可以用鐵鍊把道路封起來嗎?」
該記者採訪作為,嚴重造成執法同仁執勤不便,且執勤現場情勢緊急、地處山區道路彎道
,為顧及往來用路人之道路安全及維護現場秩序,故同仁為嚴正執法,認為採訪過程也不
能妨害公務進行及危害用路人道路安全及阻礙交通。
本案相關陳抗人士經請示檢察官以涉嫌刑法第185條公共危險等罪移送,警方並以現行犯
逮捕,另本局事後將利用勤教或各種集會場合,要求所屬注意執勤技巧及態度。
3.新聞連結:
http://newtalk.tw/news/2014/06/27/48693.html
原來是一時情緒阿 早說嘛
那我一時情緒來了...可以....??
作者:
Coolvvg (淒淒夕陽)
2014-06-27 18:10:00慾昇也是一時迷失
作者: CO2 (吸嘔吐) 2014-06-27 18:10:00
哪天警察 一時情緒來了 開搶打人也不意外?
作者:
dodosteve (Hayashi Eriha)
2014-06-27 18:10:00你們不去,是鴿子自己對自己施放混亂嗎...
作者: yukito76113 (往人) 2014-06-27 18:10:00
先幹再說,事後推拖。 小混混殺人也是上法院再推拖的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4-06-27 18:10:00飯店:我也是一時情緒來了才想破門
作者:
stejiang (準備封王囉)
2014-06-27 18:10:00請問說這句話犯了中華民國哪條法呢?
作者:
LyoBei (劉 備 , 字 玄 德)
2014-06-27 18:11:00一時衝洞啦~我了我了
作者:
DIDIMIN ( )
2014-06-27 18:11:00XX之狼偷摸女生胸部也是一時情緒呀
作者:
sosoing (望天)
2014-06-27 18:11:0024個警察嗎= = 精神分裂有沒有這麼嚴重
作者:
EXZUSIC (風中過客)
2014-06-27 18:11:00那民眾可以嗆有搜索票又怎麼樣?
我操你媽的 一時情緒這麼好用啊 那鄭捷是否也可以用?
作者:
tasogare (tasogare)
2014-06-27 18:11:00Kobe: 我也是一時情緒來了
作者:
dlevel (府城ä¸è¥¿é‡Œèœ)
2014-06-27 18:12:00生理期?鬍子是打男性荷爾蒙長出來的嗎??
作者: silentence (小飛號:號:) 2014-06-27 18:12:00
好啦好啦 下去吃飼料
太帥了!別跟他們解釋,原本就是討打,小心別傷到自己
作者:
john0909 (醬洞玖洞玖)
2014-06-27 18:13:00一時情緒上來救把人壓在地上惹 ㄟ黑~
因為10個警察至少7個有把柄在其他人身上 當然要互幫
作者:
RonaldPan (The Lovely Bones)
2014-06-27 18:13:00怎麼沒看有人檢討朱立倫?
振傑:我也是一時衝動拿刀 現在沒有了 可以不用處罰嗎 鳩
作者: just5566 (就是56) 2014-06-27 18:14:00
明顯 鴿子抹黑 八掛洗白 有錯嗎?
作者:
jackhzt (巴克球)
2014-06-27 18:14:00抄筆記 又上到新的一課了
作者:
stejiang (準備封王囉)
2014-06-27 18:14:00請問說這句話犯了中華民國哪條法呢?
作者:
rayava (鬢毛)
2014-06-27 18:14:00怎麼樣才能辦這些垃圾鴿子,根本敗類
作者: dondonlin 2014-06-27 18:14:00
先交出上一個打人的警察跟高雄的再來說廢話
作者: sadmonkey (下雨天) 2014-06-27 18:14:00
千錯萬錯都是they的錯,馬政府中心思想貫徹整個政府體系
作者: revive25 (愛我,趁青春年少) 2014-06-27 18:15:00
要凹一時情緒也可以 但請懲處這位犯錯員警 用講的沒用
作者: duck78803139 2014-06-27 18:15:00
一時情緒上來? 怎麼不就乾脆去自殺算了?
作者: gyboy74 2014-06-27 18:15:00
不要官官相護互了,你已經超出義憤了,政府養的黑幫罷了
作者: taurus512 2014-06-27 18:16:00
以後打人是不是也可以說一時情緒上來?
作者:
erectus (直立人)
2014-06-27 18:17:00警渣
作者:
tdkblur (☑☜′▽‵σ☞☂)
2014-06-27 18:17:00踏碼滴警渣就可以一時情緒來了亂屌人唷? 雙重標準哪!?
作者:
x007 (叉胖的7號)
2014-06-27 18:17:00要不要辭掉這份工作算了
作者:
jaceda (白晝)
2014-06-27 18:18:00打人也是一時情緒是吧?幹
作者:
johnny3 (キラ☆)
2014-06-27 18:18:00改進勒 從318你們有改進什麼
作者: rainbow321 (joe) 2014-06-27 18:18:00
一堆白痴警察 講錯話還不用負責哦
作者: Ives20130 (O_____O) 2014-06-27 18:18:00
幹你娘國民黨的狗,我也是一時情緒上來喲
作者:
howshaw (俺只是路過的☂)
2014-06-27 18:18:00...
作者:
tomy886 (..)
2014-06-27 18:19:00一時情緒上來棍子就打在民眾身上 非常抱歉
作者: silentence (小飛號:號:) 2014-06-27 18:19:00
渣就是渣 連不相干的被波及都還要聽你在屁
作者:
magictea (忙~茫~盲~)
2014-06-27 18:19:00公安打台灣人湊了嗎~
作者:
ccucwc (123)
2014-06-27 18:20:00幹你娘,理由伯
作者: clala 2014-06-27 18:20:00
藉口那麼多 ,這警察真好當 ,想打就打 ,再找理由就好
作者:
rayava (鬢毛)
2014-06-27 18:20:00這沒事,以後打到鴿子也能講一時情緒就沒事?
作者: lingahong (情弦到此已收聲) 2014-06-27 18:21:00
wego:我也是一時情緒才上了仲魚 阿斯~~
作者:
ccucwc (123)
2014-06-27 18:21:00一時情緒上來你就開槍啊! 幹勒,講的好像沒什麼一樣
作者: gihunter (gihunter) 2014-06-27 18:21:00
這明明就是記者的錯...應該要說我有黨證才對
作者: worldtree (我要全力以赴) 2014-06-27 18:22:00
情緒好棒棒喔 警察好屌喔
那當初去中正一包圍方神~也是一時情緒上來溜~哩工丟謀
作者: m567745m (m567745m) 2014-06-27 18:22:00
無恥 護駕有功 功過相抵
作者: lovejamwu (阿發我愛你!!!) 2014-06-27 18:24:00
瘋子
作者: clala 2014-06-27 18:24:00
官官相護啊,上頭放縱下屬亂搞
作者: nomimono (飲料) 2014-06-27 18:25:00
警察打人也是一時情緒
作者: tsm5566 (Go.O) 2014-06-27 18:25:00
EQD的還能當警察 改天再情緒來是不是要隨便開槍了
作者:
after1 (aaaaaaaaaaaa)
2014-06-27 18:25:00那就是不適任囉? 怎麼還在現職?
作者:
scores (男兒當逆天!)
2014-06-27 18:25:00那以後就直接嗆警察有警員證又怎樣
作者:
OtsukaAi (行動小仙姑)
2014-06-27 18:26:00以後看到警察不用客氣
作者: gihunter (gihunter) 2014-06-27 18:26:00
話說回來這位警察會不會一時情緒失控就開槍阿~好恐怖喔
作者:
resn15 (vina)
2014-06-27 18:27:00嘖
作者: centlu (CROWN MY MIND) 2014-06-27 18:27:00
幹你x,死賊頭
作者:
Ruid (這人生,煙花一場)
2014-06-27 18:29:00一時性慾上來是不是也可以
作者:
ymx3xc (U文多多)
2014-06-27 18:31:00警察自己墮落
作者: silentence (小飛號:號:) 2014-06-27 18:31:00
這跟強姦犯辯稱一時整懶趴慾火上來有什麼差別
作者: clover1211 (絕處合易幾逢生) 2014-06-27 18:32:00
好可怕啊 改天會不會情緒失控拿配槍去北捷
作者:
lulocke (( *‵ω′)人(бвб ))
2014-06-27 18:33:00wego也是一時衝洞
作者: wang961726 2014-06-27 18:36:00
很有事 樓下幫噓
作者: hapteasing (金百利) 2014-06-27 18:37:00
..................
作者:
Benbenyale (想讓è²é¯å›æ›´çˆ½â™¥)
2014-06-27 18:37:00犯錯的鴿子 記過吧
作者:
JerTsai (Jeremie)
2014-06-27 18:37:00幹 跟小孩子沒兩樣 中二警察
作者: minaminojill (hisako) 2014-06-27 18:38:00
這不是大街打人,小巷道歉嗎
作者:
yvmi (鞭策自己社社長)
2014-06-27 18:39:00wego也是一時衝洞
作者:
d9637568 (小さいけれど確かな幸せ)
2014-06-27 18:41:00看到黨證
作者: Butcherdon (Donald) 2014-06-27 18:44:00
黑臉白臉啦
作者: BullDaemon 2014-06-27 18:46:00
幹,檢討你個老木
作者:
Picton (我咬人,導盲犬不咬人)
2014-06-27 18:47:00有人想成立"無限期反對傀儡警察"的粉絲專頁嗎?
作者:
burg (維也納的布格 )
2014-06-27 18:54:00情緒失控就能把氣出在民眾身上嗎
作者: cheetahspeed (respectmustbetaught) 2014-06-27 19:05:00
鄭捷一時情緒來了砍幾個人也該無罪釋放了
只會不斷說謊 圓謊 讓人幫擦屁股 只想著錢升官退休金台灣警察還會幹什麼? 幫著當打手 無腦的過完一輩子
作者:
blackone979 (ææ´¾ã¯ä¿ºã®å«)
2014-06-27 19:11:00警察失控就有一萬種理由 抗議民眾就是罪該萬死的暴民
作者: shiang28 (飛鼠) 2014-06-27 19:12:00
我也是一時情緒來就殺人啊 幹
作者: auxiliary11 2014-06-27 19:19:00
分明中x國x黨走狗
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
作者: satyrs05 2014-06-27 19:55:00
所以值勤中受到個人情緒影響下還能值勤嗎?
作者: pima (BeMg) 2014-06-27 19:58:00
阿就不要當公安阿 馬的廢話那麼多 不爽不會辭一辭喔
作者: jason0829 2014-06-27 20:14:00
689: 我們也是ㄧ時意亂情迷才投...
作者:
zerson (wind-z)
2014-06-27 20:26:00幹 如果你一時情緒上來把槍拿出來怎麼辦控制不好自己的情緒還去當執法人員, 回家吃自己吧聲明稿還公說謊咧,現在是怎樣,他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