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市福星里長鄧兆詩抱怨收到國小畢業典禮邀請函時,已來不及參加,退回理由為「地
址不詳」,讓他難以接受
不知道大家的看法怎樣 因為我本身就是郵差 我說說我的想法
一個郵差不是只固定送一個地方
現在基本是學三個區
一個區幾十條路 幾千戶 有幾萬個人名
我之前就算地址寫錯 只要我記得名字 我就會去問去送
結果我想就是養成住戶的習慣
地址換了也不用改 反正郵差就是送的到
導致換新郵差 或者這個區的另外郵差 如果因為查無此址退掉了
不友善的就會打電話進來郵局罵了
不過如果是明信片 就例外了
常常收到 地址寫一半的明信片 又不好意思在美美的明信片上蓋批退章
只好摸著鼻子 一間一間對名字 再去問了
前幾篇PO的那篇新聞的里長 要求郵局加強對郵差的訓練
怎不請里民到郵局申請轉址??
或者到中華電信/遠傳/某某 變更地址??
都是they的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