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與警扭打負傷 提國賠被駁回

作者: hateOnas (△氣噗噗△氣噗噗)   2014-06-29 08:41:24
基隆市林姓男子3年前與一名女子在騎樓發生性行為,路人以為是性侵案報警。陳姓警員
到場逮捕林男時發生扭打,陳出拳擊中林的左眼窩導致眼球破裂,林向法院請求國家賠償
。法官認為陳員的強制力是合法的逮捕行為,駁回聲請,判決市警局免賠。
判決指出,林男和1名女子在酒坊飲酒後,在永富路、自治北街口附近的騎樓發生性行為
,七堵派出所陳姓警員到達現場時,林男不願意到派出所,與陳發生扭打。被害女子事後
指控林性侵她,但法官觀看現場監視器拍攝畫面,發現兩人性行為過程中變換3種姿勢,
女子並無任何抗拒或反抗動作,判林無罪。
林則指控陳姓警員過失致重傷害罪,法官認為案發時為凌晨,視線不佳,加上騎樓空間狹
窄。陳員以強制手段逮捕現行犯合法,前年底判陳無罪。林姓男子向法院訴請國家賠償,
要求市警局賠他醫藥費和看護費約22萬元、勞動能力喪失費約97萬元。
法官檢視案發現場錄影畫面,看到黃、林扭打倒地時,黃在下、林在上,黃為挽回不利情
勢,把林推往騎樓內側,再趁勢以身體壓制時出拳擊中林的左眼窩。因林極力掙扎,黃難
以預見會打中左眼窩,非出於不法侵害。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8771098.shtml
作者: melissalewis (龍使弗利茲)   2014-06-29 08:42:00
黨工689要高潮了
作者: RedCarRet (陰騭小人)   2014-06-29 08:45:00
來中和四號公園打炮就不會發生這種事了
作者: newstyle (人生不要有遺憾)   2014-06-29 08:48:00
警察除了打學生之外,還妨礙人民自由性愛的權利
作者: kangandy   2014-06-29 08:48:00
原本只有陳、林,最後跑出個黃男是什麼情況...
作者: Alik (@)   2014-06-29 09:07:00
看的有點霧 陳警 林男 黃?
作者: lulocke (( *‵ω′)人(бвб ))   2014-06-29 09:29:00
為什麼多了一個黃男? 看戲站太前面唷
作者: nodamekumi (dame)   2014-06-29 09:31:00
黃是誰?
作者: samses (SAM)   2014-06-29 09:33:00
我看到後面也看不懂。。。。
作者: BDACK   2014-06-29 10:31:00
叫警察賠就好 關老白姓甚麼事= =
作者: A6 (短ID真好)   2014-06-29 10:57:00
女子不是告性侵...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