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不好意思 可以幫忙調停一件事情嗎?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4-06-29 19:53:03
雖然原po已自刪文章了 但還是發文提醒一下原po你
不要以為在八卦板可以隨意地謾罵貶抑政治人物 或代號 689 26 便習以為常了
對方有給你機會道歉了 而你呢? 還把水球資料貼出來鞭 是想要公審對方嗎?
參考一下吧!
http://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443180
〈南部〉女罵女小孬孬 拘役30天
如果你願意賠錢 又不care有前科記錄的話 那就略過我說的吧!
至於公佈水球紀錄並不算妨礙秘密罪 你是當事人 並非非法取得之
可是 你這樣做會讓對方更加腦怒的 雖然無法律問題 但損及是你個人形象
快去 GossipPicket板實名申請道歉文 並請板主幫忙代發(你已經要被水桶了)
僅此!
作者: LyoBei (劉 備 , 字 玄 德)   2014-06-29 19:53:00
私人事務
作者: Wii (不是狂人南風不競)   2014-06-29 19:54:00
我已經寄給seabox了
作者: IDfor2010 (116)   2014-06-29 19:54:00
你是誰?
作者: SDNS (ここには神さまの殿堂)   2014-06-29 19:54:00
啥時收復俄羅斯
作者: TaiwanIsDog (my id is台灣狗)   2014-06-29 19:54:00
湊什麼熱鬧
作者: barry630621 (難笑)   2014-06-29 19:54:00
這些人在學運後霸道習慣了,教訓一次也好
作者: IDfor2010 (116)   2014-06-29 19:55:00
=========== 你好像訓斥(責備)得很便利一樣? =========
作者: kanoki (zzz)   2014-06-29 19:56:00
現在很多推文都很危險 剛好沒遇到釣客 夜路走多...
作者: kira123 (藍)   2014-06-29 19:56:00
科科 說的好像是某人你教訓他的一樣XDDDD
作者: a1122334424 (kuroneko)   2014-06-29 20:01:00
釣客想告就告好嗎 會不會成案而已
作者: oSCo (SC)   2014-06-29 20:05:00
個資法的部分呢,廣義來說公佈私訊會否觸犯個人資料保護法呢?
作者: abe10   2014-06-29 20:09:00
就跟WII講過了 我又不是訟棍 請他道歉就沒事了 他不聽!現在又公佈 水球內容 = =
作者: Wii (不是狂人南風不競)   2014-06-29 20:11:00
事實上我本來是要寄信給板主請他調停再去申請的
作者: tisen (有人密報你猜是誰)   2014-06-29 20:12:00
他應該不是故意公布的,他是要寫私信給版主
作者: abe10   2014-06-29 20:12:00
好啦 跟你講最後一次 你只要實名道歉 我不會追究
作者: Wii (不是狂人南風不競)   2014-06-29 20:12:00
既然錯有錯著那我也沒差啦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4-06-29 20:13:00
@abe10 所謂實名是指ID or 真名?
作者: tenshoufly (tenshou)   2014-06-29 20:13:00
abe10你不追究就輸了
作者: abe10   2014-06-29 20:13:00
請你參考 道歉文範例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4-06-29 20:14:00
@abe10 這樣左做是對的 給人一次機會是好的 但對方......
作者: abe10   2014-06-29 20:14:00
就跟你說 我不是要告人 也不是訟棍 只要他有誠意
作者: kevgeo (該往哪?)   2014-06-29 20:14:00
樓上法律系畢業的不教大家 為啥公布水球是妨害祕密嗎
作者: Wii (不是狂人南風不競)   2014-06-29 20:14:00
等你收回那句話我會去研究道歉文
作者: tenshoufly (tenshou)   2014-06-29 20:15:00
對wii這種人你原諒就是害到其他人,做人要多做善果
作者: uafone (尤俞斯)   2014-06-29 20:16:00
原來罵完別人 別人罵他 他可以告人 還可以要求一大堆!!真的是看八卦長知識了
作者: tisen (有人密報你猜是誰)   2014-06-29 20:17:00
wii,看你後來的推文,我認為你根本不是真心想道歉耶
作者: dondonlin   2014-06-29 20:20:00
你都PO說請調停 何必再嘴硬
作者: magic1104 (美雞客)   2014-06-29 20:21:00
不可能告的啦
作者: Wii (不是狂人南風不競)   2014-06-29 20:23:00
我說啦 他收回我道歉 不過我已經把事情給陳的女友了我不是真心嗎 我只知道我會信守承諾
作者: fang314 (你是誰)   2014-06-29 20:24:00
陳為廷會告嗎 有這麼閒喔
作者: kevgeo (該往哪?)   2014-06-29 20:25:00
不知道多少人罵他 他會把時間花在社運還是告人? 想想就知道
作者: barry630621 (難笑)   2014-06-29 20:25:00
不告他這種人以後會更囂張
作者: edward811022 (小龜兒)   2014-06-29 20:25:00
我是覺得will你就道歉別生事,人家都給台階了想想吧!你的的倔強值得嗎?跑法院不單單只是錢的問題
作者: jevin (帥到不行)   2014-06-29 20:40:00
為廷可受公評 Abe發表公評 Wii針對Abe的公評發表公評 有事?
作者: liuedd (~柳橙~)   2014-06-29 20:40:00
原PO貼這案例跟辱罵政治人物、689有何關係? 該新聞為施女在他人面前辱罵許女,公然侮辱罪構成要件該當,罵政治人物689屬於新聞評論的範疇,要舉例請不要誤導人好嗎
作者: jevin (帥到不行)   2014-06-29 20:42:00
wii要小心 有些人說有誠意和解 只是不告刑事 但會告民事不要輕易道歉 道歉就是中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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