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屏東一名領有身障手冊及輕度精障的胡姓男子,日前透過網路與一名國二女學生陸續在屏
東住處、摩鐵等地約炮12次,就連東港鎮海公園的盥洗室也是兩人約會的炮點,女方家長
更發現國二女學生離家出走,狀告胡男誘拐未成年少女性侵,法官認為考量其身心狀況及
犯後悔意,且兩人有某種程度的男女朋友關係,輕判胡男有期徒刑6個月,引發家屬不滿
,質疑「胡男雖有精障,不過卻能上網約炮,精神鑑定報告有問題」,擬上訴並提出民事
賠償。
家住屏東的胡男與國二女學生小蓮(化名)兩人4年前透過網路交友網站認識並交往近2年
,陸續約她在屏東住處、東港及摩鐵等地發生12次性關係,小蓮母親還發現女兒離家出走
,急的報案整起事件才曝光,並要求法官從重量刑。
判決指出,胡男與小蓮應具有某種程度男女關係,也知道對方為國中生,性交經由女方同
意並非出強迫,但與未滿16歲女子性交,共犯12罪,判處胡男應執行有期徒刑6個月。(
李卉婷/屏東報導)
3.新聞連結: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40629/424771/
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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