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做100%純米粉 擦亮老字號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3/8775254.shtml
【聯合報╱記者吳佳珍/台北報導】
新竹米粉業者抗議食品標示新制讓老字號產品被迫改名,食品藥物管理署副署長姜郁美昨
天回應,鼓勵新竹米粉作百分百純「米」粉,再度擦亮老字號招牌。
食品藥物管理署食品標示新制今天上路,包含果蔬汁、鮮乳及乳製品、米粉都要依據內容
成分詳實標示,外觀像米粉,但不是百分百米做的,就不能稱為「米粉」。如米含量超過
百分之五十,品名必須標示為「調和米粉(絲)」;若米含量未達五成,不得宣稱為「米
粉(絲)」或「調和米粉(絲)」。
姜郁美表示,國內的食品標示規定僅限境內販售及製造的食品,國內廠商製造輸出國外的
產品不在此限;另外,國外輸入食品也需符合相關標示規定,讓消費者充分了解食品成分
,保障知的權利。
食藥署食品組組長潘志寬表示,食藥署參考國家標準CNS1172米粉絲(條)規定,
去年七月卅日預告「市售包裝米粉絲產品標示規定」草案,預告期間除有新竹市政府爭取
緩衝期外,未接獲其他反對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