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幫我朋友問一下
我朋友全家移民到加拿大
可是他又在台灣工作 賺台灣錢
電視上天天可以看到他
他還回的去加拿大嗎?
※ 引述《clark0816 (阿杯)》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自由
: 2.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 〔記者曹伯晏/台北報導〕加拿大媒體「CBC新聞」於加國時間六月二十九日報導稱,
: 加國政府命其官員刻意冷落一組被選出的國家,並要求加國各地使團,不要邀請這些國家
: 參與加國國慶;該媒體聲稱已取得此名單二○一三年的版本,且該名單包含台灣、北韓等
: 國。
: 外交部昨晚強調,「不受歡迎對象」的說法,應是媒體自行冠上,外交部對此報導感到遺
: 憾。
: 「CBC新聞」指出,台灣與蘇丹、北韓、伊朗、敘利亞等國,共列加國每年皆會選出的
: 「不受歡迎對象(Persona non grata)」名單。我國之所以在名單上,是因台灣不受加
: 國承認。蘇丹入選則是因為該國部分政治人物,受到國際刑事法庭通緝,其他國家則多半
: 是因為政府並非由民選產生。
: 3.新聞連結:
: http://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792189
: 4.備註:
: 警察國家的亡魂復活了。言論自由正在消失中。
: 距離白色恐怖、特務治國的情況,愈來愈明顯。
: 想想陳文成命案、林宅血案,美麗島事件,
: 洪仲丘命案、還有前幾日的諾富特飯店649事件,
: 侵犯人權的事件加多,台灣的人民卻好無感覺。
: 可是外國人卻看的一清二楚,如果來台灣,有可能「被」消失。
: 當然台灣是不受歡迎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