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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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主張失智 最高法院:僅5%受損
一手打造元大王國的馬志玲已73歲,他屢次主張罹患失智症聲請停止審判遭駁回,並以此
做為上訴終審理由。最高法院昨日指出,馬就訊時對答如流,還主動喊冤稱無罪,再佐以
醫院鑑定資料,認定他僅減損5%智商,並未達「精神喪失」,二審未停止審判,並不違
法。
不過,馬志玲遭判刑定讞後,可否如同吳淑珍一樣,不用入監服刑?法界人士指出,監所
會評估馬是否衰老、身心障礙,無法自理生活等狀況,但無論是停止執行或拒絕收監,不
代表從此免除牢獄之災,檢察官會持續追蹤,待狀況排除再通知執行。
昔日叱吒風雲、縱橫商場的馬志玲,98年間因本案到台北地院就訊時,其律師就主張馬於
95年間罹患失智症,有時會忘了回家的路,只能靠著到醫院治療,並維持過去出國、買骨
董的習慣,才能避免失智症惡化。
馬的女兒馬維欣更曾在法庭上證稱:「我父親現在智力比不上我6歲女兒,10句話中有5句
重複。」馬志玲的律師在歷審中也以失智理由,多次向法院聲請停止審理,但均被法官駁
回。
此次最高法院對於馬志玲上訴理由中主張,二審未因失智症停止審理,判決違法應撤銷部
分,特別加以論述;最高法院解釋,馬志玲確實患有失智症,但經台大醫院治療,診斷證
明他的總智商仍高達95%,換言之,失智僅影響馬的5%智力。
最高法院指出,馬到法院開庭時,面對法官訊問他年籍、住所等個人資料,都可以理解問
題,並立即回答,應答狀況沒有任何障礙;馬也對檢方指控的內容,主動答辯、供述,當
庭喊冤聲稱自己無罪,在這種狀況下,顯未達精神喪失、停止審理的程度,駁回上訴將他
判刑確定。
3.新聞連結: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40701000384-26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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