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王張會警察作為合乎比例原則?民團將提告

作者: nxlmoz (林立)   2014-07-02 20:23:00
1.媒體來源:
沃草/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沃草獨家】王張會警察作為合乎比例原則?民團:將提告
3.內文:
昨(1)日,中華民國警察之友總會買下《中國時報》、《自由時報》等報紙廣告,號稱「
兩岸交流活動,警察堅守『依法行政』立場,以『看得到、聽得到、丟不到、打不到』為維
安底線,執法合乎比例原則」。媒體、民間團體對此怒批,警方阻擋、拉扯有記者證的記者
合法進行採訪,在鹿港天后宮爆發流血衝突,甚至在旅館房間限制律師賴中強等七人的行動
自由,「記者會上,警政署、航警局口頭承諾會調查,一星期來卻無聲無息!」反黑箱民主
陣線秘書嚴婉玲表示,至今等不到一個合理說詞和道歉,將會對諾富特與警方提出告訴。
諾富特事件一星期等無道歉!民團:將提告
在6月25日中國國台辦主任張志軍來台首日,發生了賴中強等七人合法入住諾富特飯店,卻
被以違反《發展觀光條例》第66條第2項授權訂定的《觀光旅館業管理規則》為由,遭到破
門並被限制人身自由長達10小時左右。對此中研院副研究員黃國昌指出,該管理規則的適用
範圍,是在「主管機關與旅館業」,無論如何不可能成為「侵害或限制房客人身自由」的法
源依據。
嚴婉玲也指出,警政署和航警局在記者會上一直跳針,只要被質問限制人身自由事項,就主
張「是飯店人員自行破門,警方只有錄影蒐證」,但根據法院判例,旅館入住登記後視同私
人住宅,除非有開立搜索票,否則破門是違法行為,「警方明知法律,卻甘願在一旁錄影、
放任其他人破門,這無論在法律、道德上都說不過去。」
後來七人被限制行動在諾富特649號房,賴中強欲搭電梯離開時被阻止,現場警方表示此舉
是「飯店要保護你們的人身安全」,賴中強要求傳達這項指令的飯店人員出面解釋,但諾富
特方面沒有人出面。「依照這個邏輯,警察不就變成飯店的私人保全了?」嚴婉玲表示,記
者會警方口頭保證要追查,一星期過去,卻等不到道歉甚至是一個合理的交代,「我們將對
諾富特和警方提出告訴。」
肘擊扯相機干預新聞自由 警:記者「跳來跳去」
6月26日下午,張志軍前往新北勢烏來瀑布廣場時,黑色島國青年陣線以鐵鍊鎖住自己,封
路表達抗議,封路行動隨即被優勢警力排除,魏揚等人被壓在路肩上束帶。當時新頭殼記者
林雨佑在一旁攝影,卻遭到警方拉扯,他隨即出示胸前配戴的兩張記者證,編號17368員警
嗆聲:「有採訪證又怎樣?」混亂中甚至有員警用手肘打記者,記者大呼:「你用手肘打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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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都有拍到!」「不要拉我相機!我只是要拍!」
影片:魏揚鐵鏈封路被警抬走 http://youtu.be/HP-Jzf1O-rU
影片:記者採訪險遭逮捕 警嗆:有採訪證又怎樣?http://youtu.be/53LtOJC6Yhk
對此,台灣新聞記者協會發出聲明稿,嚴正抗議新北市警察局侵害新聞自由的反民主行為。
新北市警察局副局長林聰槐則是力主,問題在記者自己「跳來跳去、跳來跳去,一下跳這一
下跳那…」立法委員蔡其昌詢問:「那記者到底有沒有違法?」林聰槐才承認,「(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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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違法。」卻不忘補充,「但他影響排除(抗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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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新聞連結: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politics/20140702/426723/
5.備註:
跳來跳去是違法了喔?大家看看鴿子怎麼說...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iN6XC9hCLdA
作者: STi2011 (鳥王達)   2014-07-02 20:23:00
道歉? 你有天朝身分嗎?
作者: abe10   2014-07-02 20:23:00
有是哪一團了 ?
作者: widec (☑30cm)   2014-07-02 20:24:00
所以嚴重侵犯人權只要道歉就可以不用告了?
作者: ams9 (大發利市)   2014-07-02 20:24:00
台灣警察不如香港啦 很明顯
作者: IronWolf (鐵狼)   2014-07-02 20:25:00
反正台灣的警察上級叫他們做什麼他們就照作 違憲也不怕啦最會違法的的就是警察卻整天再依法行政
作者: jimmy8343 (鍵盤批踢踢觀察家)   2014-07-02 20:27:00
跳來跳去~
作者: Justice5566 (正義56)   2014-07-02 20:27:00
低能鴿子 跳來跳去跳三小
作者: ArmyGreen (命)   2014-07-02 20:28:00
別讓鴿子搓掉!高調~
作者: SHIU0315 (SHIU)   2014-07-02 20:29:00
高調
作者: fifi0828 (fifi)   2014-07-02 20:29:00
依哪條法說來聽聽啊~~~別冒出來已廢除的法唷~
作者: xyz555 (處靜以息迹)   2014-07-02 20:34:00
鴿子:依法行政,查無不法。都是they的錯,幹嘛去參加活動
作者: inc (柚子)   2014-07-02 20:42:00
作者: ticy   2014-07-02 20:42:00
作者: hfiehfkjw (大砲)   2014-07-02 20:44:00
推,被問到也只會說依法行政,沒競爭力只有暴力
作者: EvilisGood (Hustler)   2014-07-02 20:45:00
快告下去 讓警察知道守法的必要性
作者: belleaya (台中李奧納多皮卡堺雅人)   2014-07-02 20:49:00
馬意公安們到時又要發新聞出來怪學運了
作者: mayfifth ( POINTs )   2014-07-02 20:50:00
作者: trtc (柳樹旁的捷運)   2014-07-02 20:50:00
驚嚇到欽差大臣,你們這些賤民應該要被抄家才對
作者: jackythere (轉角見到鬼)   2014-07-02 20:53:00
只準官兵放火不準百姓點燈
作者: cymine (This Masquerade)   2014-07-02 20:54:00
沃草
作者: lamda (鋼琴加吉他)   2014-07-02 20:54:00
打死你剛好而已 這就叫警察的比例原則
作者: j31712 (手中的幸福)   2014-07-02 21:02:00
推。
作者: nsaids (有所思)   2014-07-02 21:27:00
鴿子?早變警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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