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LE 2014-07-03 http://is.gd/HBrxft
【呂健豪╱新北報導】新北市一名交通分隊小隊長竟趁休假期間,將警用重機借給
民眾友人進行山路駕駛訓練,友人還穿上警察制服避人耳目。警方調查,該小隊長
共出借重機五次,已違反規定,予以兩次小過懲戒,借車友人則依冒用公務員服章
官銜罪函送。
應檢討使用規範
《蘋果》接獲爆料,指稱新店分局交通分隊小隊長施福春(四十三歲),將警用重
機借給從事補教工作的友人王姓男子(四十二歲)。
記者昨詢問王男,他坦承在新竹重機訓練中心認識施員,因想在北宜公路練車,向
施借了五次車,警察制服是自己買的,怕穿便服騎警車會引人側目。
新店分局督察組長鍾志明昨說,交通分隊隊員利用休假期間,騎警用重機到山區訓
練技術並不違反規定,但將機車借給民眾已違規,依《刑法》冒用公務員服章官銜
罪嫌將王男函送法辦,出借機車的小隊長施福春也給予兩次小過懲處,分隊長賴炳
芳督導不周連帶處分,記申誡一次。
警改會發言人馬在勤昨痛批:「休假警員將公務車借給民眾使用,出了意外誰來負
責?」他認為警方應該徹底檢討休假期間的用車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