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indium111 (原子核的奧秘)》之銘言:
: 34天內從97->80,總共需要消耗掉7700*17=130,900(大卡)
: 34天內的基本代謝率,約69,122(大卡)
: 就算不吃不喝,也要再多消耗掉61,778(大卡)
: 正常人不進食,大概三天就昏倒了,所以不可能,減肥餐每天1000大卡已經算很低了
: (1000大卡相當於7-11兩三個麵包的熱量,是非常低的熱量
: 正常人一天正常三餐進食差不多在1500~2000大卡之間)
: 如果有毅力能撐34天吃減肥餐,也會多進食34,000大卡
: 總計來說,34天要減掉17公斤,得消耗掉95,788大卡,每天平均2817大卡
: 以運動來說,慢跑的話,每小時可消耗的熱量約10大卡/kg
: 97公斤的人跑個1小時可以消耗970大卡,慢跑2.9小時可多消耗掉2817大卡
: 對於一個長期不運動肥胖的人,不要說一天跑3小時,能跑個30分鐘就不錯了
: 總結來說,想34天甩掉17公斤的體重
: 得每天極度控制飲食慾望-1000大卡的低熱量飲食
: 外加超有毅力每天慢跑2.9小時
: 個人是覺得不太可能達成,所以我覺得這個新聞數據的可信度太低
魚人菲爾普斯一天菜單記者幫他算算,吃了12,000 kcal。
沒打錯,就是一萬兩千大卡。
理論上來說套你的算式,他應該會變成啤酒肚死肥宅才對,因為怎麼游也燒不完,
乾脆不要睡覺、運動操死還有可能。
結果,他的體脂率低到極限,奧運金牌拿到不想拿。
你寫的算式很對,但減肥成效不一定都是數學算式能涵括算得出來的,光是同樣的
飲食份量,快吃跟慢吃都會造成吸收上的不小差距了。
影響要素真的太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