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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姓男子今天凌晨邀約謝女外出過夜,吃完消夜意外發生口角,林男盛怒下欲搶走謝女皮
包並強脫其衣褲,警方下午依強盜及違反性自主將林嫌移送法辦。
台西警分局今天凌晨1時許接獲謝女以手機報案,謝女指稱,遭到41歲的林男搶奪其皮包內
財物,並拉扯衣褲意圖性侵,她逃到甘蔗田內卻不知身在何處。
由於甘蔗田內昏暗異常,謝女向警方報案只說:「有看到水塔」,警方研判應該在東勢鄉
龍潭村附近,經過員警四處呼喊,終於在一處甘蔗田內找到飽受驚嚇的謝女。
警方調查,林男有懲治盜匪、強盜等前科,與謝女原本相約在外過夜,林男先騎機車載謝
女吃消夜,並表示要支付6000元的過夜費,但雙方交談時一言不合,林男把謝女載至東勢
鄉甘蔗田旁邊要她下車。
林女向警方供稱,她要離去時林男突然抓住她的皮包,恐嚇她交出錢財,並把她推到地上
、拉扯其衣服意圖非禮,她抱住皮包並狠踢林男下體,再乘隙逃進甘蔗田。
警方今天偵訊時,林男堅稱沒有搶錢及性侵,但警方根據被害人筆錄及相關資料,仍將林
男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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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047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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