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龜山鄉華亞汽電公司長期接受環保署補助,竟竄改空污數據,詐領補助款,2011年
4 月間遭檢調搜索,事後媒體訪問龜山鄉長陳志謀(56歲)意見,華亞公司馮姓經理和
華亞工業區管理中心陳姓主任獲悉,立即前往疏通,表達華亞公司願意回饋鄉里,日後
村民因空污數據事件前來抗議時,請鄉長幫忙表達公司的回饋誠意。
陳志謀當場表示,希望華亞公司回饋1千3百萬元給鄉公所,以及每年負擔文化三路 1百
萬元維修費用。同年5月出,馮姓經理和陳主任2人再度前往鄉長室,向陳志謀表達不同
意每年負擔文化三路1百萬元維修費,僅願每年捐贈公所1千萬元。陳志謀竟嗆馮、陳 2
人「如果你們不給回饋,鄉民有意見的話,我也沒辦法幫你們講話,之後有什麼局面,
我也不知道」,並向華亞公司一次給付鄉代會及村長聯誼會各 1百萬元,代替道路維修
費用。
陳志謀趁機向華亞公司勒索 200萬元,華亞公司擔心日後鄉民抗議需陳志謀以鄉長權勢
居中協調,依陳志謀指示,同年9月14日將200萬元現金送到陳的住家,交給陳妻子蔡明
鳳(47歲),蔡明鳳明知 200萬元是陳志謀藉勢藉端勒索取得,竟協助丈夫洗錢。陳志
謀取得這筆現金後,作為自己收買、攏絡地方政治人物之用。
全案桃園地檢署偵查終結,依貪瀆罪嫌將陳志謀提起公訴,並將陳的妻子並依洗錢防制
法罪嫌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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