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球生態的自然狀態本來就是吃與被吃
大自然的生產者"吃下"水和陽光等無機物合成綠色植物
消費者羊、馬、象、鹿吃下這些綠色有機物
這些草食動物得到養份得以生存,然後作為養份供給肉食動物
使肉食動物也得以生存
人類不過是什麼都能吃位於於食物鏈最頂端罷了
即使是這樣的存在,在死後也一樣淪為分解者的目標
然後繼續成為它物的養分
生前屬於大自然,死後一樣屬於大自然
這沒有什麼道德問題,因為道德說穿了是只適用於人類以及人類建立的文明
對動物來說,吃植物或吃動物乃是天經地義
是本能驅使,是大自然賦予
難道能要求一隻虎或熊不要殺生嗎?
這顯然是荒謬的
如果要說到同情心…我不覺得應該同情動物
目前知道人類天生有同理心
心理學家推論這是為了要使人類傾向於建立並維護群體關係的設計
對他人有情感,顧及他人的利益,對保障自己的利益有幫助
現在知道有一些哺乳類動物也有同情心,例如腥腥和猴子
因此同理心歸根究底是一種群居動物的天賦
作為群居動物社會系統內的道德規範的基礎很合理也很必要
但作為不殺生的理由,則顯然不合理
之前有科學家在澳洲發現細箘化石
被認為是已知最古老的生命起源之一
細菌也是生命,但人類生理是自然會去撲滅有害病箘的設計
那這又算不算殺生呢
因此我不認同宗教上的素食理由
也不認同有些人覺得的動物好可憐這種基於同情心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