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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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桃園一名40歲陳姓女子因罹患「再生性不良貧血症」,前年7月在長庚醫院接受骨髓移植
後,去年8月出現排斥,全身皮膚出現病變,原本從事美容工作,有美麗外貌的她,如今
不僅生活無法自理,整個人看起來也像是一位7、80歲的老婦,由於病情日趨惡化,陳女
委託律師對王姓醫師提出業務過失重傷害告訴,今出庭控訴,她說:「希望他把我醫好,
把我的青春還給我!」(張沛森/桃園報導)
3.新聞連結: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40709/430294/
4.備註:
http://ppt.cc/EXVc 原本
http://ppt.cc/Md71 後來
骨髓移植排斥率本身就存在很高風險
捐贈方跟受贈方兩方的相容性有關 排斥率高低不一
且再生不良性貧血 除了骨髓移植別無他法
醫生或許可以繼續給予治療 但這能算醫生過失?
這樣就要告醫師?撿了一條命回來還不謝謝人家
難怪他媽的四大科沒人要當了
台灣人自找的 真是可悲又可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