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護蜜月灣 宜縣長:堅決反對開發
2014-07-0916:56
〔本報訊〕宜蘭蜜月灣景色宜人,更屬國有公共財,卻傳有財團欲開發,奪取國有海岸資源牟利,恐成宜縣有史以來最大開發案。宜蘭縣長林聰賢今下午4時許於臉書鄭重撰文,強調縣府絕對堅守環境永續價值,就算中央放水,他也會把關。林聰賢更提四大聲明,盼能竭力保護蜜月灣。
據指出,羅許建設與博愛企業於100年通過蜜月灣開發環評,今年4月又提整體開發計畫,規劃9大分區,投資金額高達60億元。林聰賢今於臉書表態,海岸屬公共財,應為全民所有,環境永續更是宜縣的核心理念,因此他堅決反對該案,不會使蜜月灣成「美麗灣翻版」。
他指出,縣府將採取立即四大行動,要求內政部將海岸景觀列入保護範圍、要求環保署重啟環境影響評估、呼籲觀光局不應草率通過本案,縣府也會著手對海岸資源採取「積極保護」的程序。
林聰賢全文
環境永續是宜蘭的核心價值,
海岸屬公共財,應為全民所有!
海岸線一定範圍內,要維持公益性與公共性,不得私有化。
雖然,「宜蘭大溪蜜月灣整體開發計畫」的審查及通過,均屬中央權責,縣府仍會秉持環境永續的核心價值,堅決反對本案開發,就算中央要放水,縣府也會嚴格把關,絕不會讓「蜜月灣」成為「美麗灣翻版」!
何況,該開發計畫的環境影響評估及所在的東北角風景特定區都市計畫,通過的時點均在雪隧通車之前,當時極端氣候也未劇烈,環境永續的觀念仍未普及,另該開發計畫審查會議,更未邀請中央或地方環保主管機關與會審查。
因此,我們將立即採取下列行動:
1.要求內政部於目前通盤檢討東北角風景特定區都市計畫時,由開發導向,轉為遵重自然資源,將海岸景觀列入保護範圍。
2.要求環保署依目前的交通、環境狀況及社會期待,重啟對本案的環境影響評估。
3.要求交通部觀光局東北角風管處,於本案都市計劃通盤檢討及環境影響評估未完成前,不應草率通過本案。
4.縣府也將進行自然地景、漁業資源保護及海岸線劃定程序,積極採取保護海岸景觀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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