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lacier0316 (我會加油)》之銘言:
要告我 而且還準備被我告的 竟然問起了法律問題
只能說這真的很趣味 就來簡單回答一下好了
噓 Morrislakbay:又多一個 等太陽下山 涼一點之後再一併送警局好了 07/10 14:49
: ㄟ~~我還有訴訟方面問題還沒問完耶 我可以收收下班休息了 你有空嗎?
噓 Morrislakbay:一直問要告你的人法律問題 這種狀況我還真的沒遇過 07/10 16:27
→ Morrislakbay:不過也蠻有趣的 有甚麼要問的就問吧 反正你輸定了 07/10 16:27
→ Morrislakbay:科科 07/10 16:27
: 我就真的沒告過人呀 你那麼有經驗就傳授一下嘛
: 而且你水球來der也沒有不禮貌呀 想說可以跟你討教一下
: 第一個問題是..是用誹謗還是公然侮辱,是上面我提到的兩個魯蛇嗎?
1.兩個一起提 網路告人很少只提其中一種的
至於魯蛇的罵法 依最新的判例 大概會被法官認定網路發言時不認識對方
無法查出對方真實身分 最後會不起訴處分吧
→ Morrislakbay:你把問題一起寫出來 我直接回篇文給你 07/10 16:32
: 其實主要就上面這個問題吧 我的回文只有提到"可以告你嗎?"的問句
: 也是在問你的推文的幾句話裡面 有貶抑我身為老師這份工作的意思嗎?
2.我回應的是關於作為一個老師 在處理公共事務時的態度問題
: 可以呀 我非常支持砍寒暑假 也支持跟公誤人員一樣準時上下班
: 時間一到關教室不接家長手機..你孩子沒回家乾我闢事
: 順便跟公務人員一樣 期中我想請特休出國就出國
: 請來的代課老師亂交不甘我事好嗎
光這幾段 你的心態就GG了
3. 依公然侮辱與毀謗罪的法條所載
兩者皆有法定阻卻構成要件事由的規定
特別是誹謗罪的部分
有331 三 明定可受公評之事 而為適當評論者
四 對於中央及地方會議或法院或公眾集會之記事 而為適當之載述者
教師寒暑假打混問題 有可直接在網路上查詢的立法院質詢紀錄
http://lis.ly.gov.tw/lgqrc/qrbook?R0@0@0@0@1028402@192@192
打毀謗你可能在檢察官那關就被攔下來了
所以你真的要告 就提公然侮辱吧
4.不過 結果大概也會和之前的判決一樣 網路發言雙方都不認識對方
無法讓瀏覽者推敲 連結出他的真實身分 最後以不起訴作收
總而言之 從結果論 我們都是在浪費時間
不過既然你要告 那便來吧
哥買了一堆法律書
金台大全套 PUMA全套 林肯全套 高點圖解全套 獨享解題書全套 學稔解題書全套
也念得差不多了 但都沒機會可以用 實在是很悶
這次剛好讓我上法院去實習一下 真正使用法律是甚麼感受 科科
又多一個 等太陽下山 涼一點之後再一併送警局好了一直問要告你的人法律問題 這種狀況我還真的沒遇過不過也蠻有趣的 有甚麼要問的就問吧 反正你輸定了科科你把問題一起寫出來 我直接回篇文給你
作者:
pro33342 (pro33342)
2014-07-10 16:52:00還以為跟小學老師有關
作者:
op111925 (胖å)
2014-07-10 16:53:00萬年國考生的宣戰?
作者: ATSEVEN 2014-07-10 16:54:00
噓會被告嗎
作者:
popgsct (超級喜歡撿石頭)
2014-07-10 16:56:00拜託不要告我 這種事站內信解決就好惹 何必一篇
作者: yuisgood 2014-07-10 16:56:00
我只是跟鄉民進來看熱鬧的,拜託不要告我~
不要亂噓啦 我跟他都很認真好嘛 我先回家先 晚點再同你一起討論
就吃飽撐著又想試試看阿 這和買了LOL新腳色不拿上場玩玩看不行的感覺是一樣的 手癢阿 科科
作者: fsih (kiki) 2014-07-10 17:08:00
認識一下 以後我被告你來幫我 @@"
你少回答到是以我提到的兩個"魯蛇"字眼來對我提告嗎?而且你第一段有點誤會了~我的回文只有提問"可以告嘛?"
我們沒在吵架、大家別誤會 我的意思是單指我回文內容上的誤解、實務上並無法看出我有沒實際要對你提告
你有沒有意思表示要對我提告 都不會影響到判決結果拉
而你提到的要告來告跟、還有你說要告我 跟我的部分並不衝突、希望這點你有理解當然不影響、這是兩回事
反正你有六個月可以慢慢想要怎樣打 該注意的我都寫了你問律師能得到的回應也差不多就是這樣 各自加油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