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沈跟柯的想法都是用低廉租屋去補助台北無殼蝸牛,但是如果你是
真正的台北市人你需要的是屬於自己的房子還是一輩子租屋?顯然前者才
會是你真正所需要的,如果真的想要台北市都可以住者有其屋那麼可以借鏡
新加坡模式,由政府結合建商提出低廉的公屋制,條件是父母設籍台北市超過
30年以上就可以認定為北市長期居民,且只要已婚都可以申請低廉的住宅,至於
其他外來人口可以不需補助,因為一來台北市本身人口密度已經過高可以讓
外來人口盡量往新北或者桃園遷移,再者也可以降低台北市財政的負擔,等到
台北市長期居住的住民都照顧到後有餘力再去照顧外來人口也不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