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蘋果
2.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竊電抓不勝抓,但台電抓竊電也有出槌的時候!彰化市一名歐先生(37歲)因台電稽查員
發現其大樓住家電費突然從2千多元降至7百多元,發現其電表齒輪軸彎曲卡住、使用度數
為0,毆男一頭霧水,從此進行長達1年多的訴訟,法官認定其電表封印未破壞且無竊電動
機判無罪,歐男等不到台電一句道歉,反控台電誣告,但獲不起訴處分,他氣炸向立委魏
明谷陳情,魏明谷今天召開記者會要求台電查緝要更謹慎。
歐先生指控,2012年10月18日接到電費單,電費從原本每2個月2千多元驟降到7百多元,
歐男隔天上午打電話向台電詢問,沒想到當天下午台電洪姓稽查員就會同警員前往住住大
樓查電表,當場指控他竊電,因其電表齒輪軸彎曲卡住計量器、使用度數為0,毆男一頭
霧水,從此進行長達1年多的訴訟。
後經彰化地方法院請來第三公正單位財團法人台灣大電力研究試驗中心鑑定故障結果,發
現合格號碼牌封印鉛封並未有遭破壞、也無新壓痕,代表電表外殼未被開啟過,且無犯意
動機,判決歐男無罪,歐男反告台電誣告,則是不起訴處分。歐男說,2年來被鄰居異樣
眼光對待,孩子甚至被嘲笑「你爸爸是小偷」,加上訴訟、請律師、向公司請假等,1年
多來至少花了15萬元,台電卻連一句道歉都沒有。
電彰化區營業處副處長洪龍良說,因齒輪軸沒有工具無法彎曲,因此,稽查員當場判定有
竊電之嫌,因齒輪軸必須使用工具才能使其彎曲,法院也未證明齒輪軸到底為何彎曲、故
障,基本上稽查程序符合規定,但未來查緝會更謹慎。(鄧惠珍╱彰化報導)
3.新聞連結:
http://0rz.tw/SOEJz
4.備註:
小蝦米對抗大鯨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