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比較好奇的是每天工作12小時沒有違反勞基法嗎?
我剛剛看了一下,第30條 每天不得工作超過8小時 2週工作不得超過84小時
照他的敘述每天12小時很明顯違法了吧?
有沒有台灣人不敢告老闆的八卦?
話說每天12小時並沒有違法勞基法 但超過的部分要給加班
作者:
proletariat (Die Ruinen von Athen)
2014-07-13 09:37:00勞基法第30條是規定正常工作時間另外在第32條規定延長工作時間(也就是加班),兩個加起來一日不得超過12小時.
作者:
Workforme (目標當個æ¥ç¸¾è½‰æ©Ÿè‚¡)
2014-07-13 09:38:00勞基法? XDDDD
新聞的不知道 竹科那種還真的大部分沒違法 所以你知道多鬼島了吧 啊 就算違法操死人也是重罰兩萬
作者:
kzzoz80 (妞妞)
2014-07-13 09:43:00好可憐哦 看到都快哭哭了
作者:
AWNESS (祈揚ESS)
2014-07-13 09:43:00台灣有法嗎? 老闆根本不想跟你解釋 抓到重罰30萬 哪有差檢舉有什麼用 跟軍中打1985一樣 有什麼用
作者:
ev331 2014-07-13 09:44:00法律為有錢人服務
加班有時數限制 超過時數也會違反勞基法所以老闆(包括國營企業的主管)就乾脆連加班都不給了甚至就算有給加班也只給2小時 因為超過2小時的加班費比較貴
作者:
mmurdoc (じごくしょうじょ)
2014-07-13 09:49:00是加班時數+原8小時正常工時,不得>12hrs
作者:
mmurdoc (じごくしょうじょ)
2014-07-13 09:50:00現在這種景氣基本上不過有過多的超時加班費,頂多是某樓推文的報個1~2小時意思一下而已,這不是景氣過熱訂單滿檔產能
作者:
hu6111 (HU0402)
2014-07-13 09:52:00是違法啊,但是重罰兩萬
作者:
mmurdoc (じごくしょうじょ)
2014-07-13 09:52:00超載,老闆只怕沒人做不怕錢灑不夠的時代
違法又怎樣,你也不敢告不是嗎?只會鍵盤打打學生不意外阿,以為法律是一版一眼喔告訴你,有一堆人還想賺加班費,才不管違不違法
作者:
Fanning (分你)
2014-07-13 10:00:00某樓心態根本慣老闆 XDDD
有能力的會去守法外商,沒能力的繼續給台灣老闆毒害說那麼多你怎麼不去檢舉那些每天工作超過8小時的?護士,工程師,保全,超過90%都是阿罵別人怎麼不去告很簡單,同樣情況換到你身上呢?我不是這麼想,而是真的有人就是想多賺,自己看日月光還有你的言詞已經公然侮辱了,是不是想被告?學生拜託搞清楚狀況再來,別一天到晚沈溺在自己幻想中
作者:
gg0079 (edr)
2014-07-13 10:05:00第30條講的是每日「正常」工作時間 也就是說超過8小時的就
作者:
gg0079 (edr)
2014-07-13 10:06:00算你加班 如果在國外你可以選擇不加班 不過在台灣就...
作者:
gg0079 (edr)
2014-07-13 10:07:00一些公司每年會有所謂的紅利獎金 你報加班他就從紅利獎金
作者:
gg0079 (edr)
2014-07-13 10:08:00扣回來 你報再多的加班最後所得還是一樣的 報太多還多扣你
作者:
gg0079 (edr)
2014-07-13 10:09:00紅利獎金~超級好用的
而且通常老闆發現員工很難搞 他就想辦法把你搞離職要搞老闆不是不行 但同歸於盡的決心^要有
作者:
deitly (一萬光年的愛情)
2014-07-13 10:14:00推你,這裡很多勞工自以為老闆
作者:
dave01 (札西連琪)
2014-07-13 10:26:00上街抗議都沒用了 檢舉有用才有鬼
原PO自己也跟老闆一樣啊,做錯了還理直氣壯我有違法嗎?那句有侮辱到你了?真的是啼笑皆非你要就快去檢舉那些慣老闆,別一直怨別人不檢舉你這種鍵盤起義看太多了,沒什麼實質效益跟幫助
作者: ztmzg (笨超人) 2014-07-13 10:43:00
廢文,因為你問的是“有無違法”,所以廢文無誤,這種上班方式違法的話,園區公司早被告到翻了,不會等到這篇文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