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八卦刊物不怕告 美國藝人吃悶虧

作者: npicgod   2014-07-13 12:29:09
1.媒體來源: 中國時報
2.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八卦刊物不怕告 美國藝人吃悶虧
2014年07月13日 04:10
徐定遠/綜合報導
http://img.chinatimes.com/newsphoto/2014-07-13/Clipping/656/BBC600_T_02_02.jpg
名人告贏八卦媒體
喬治克魯尼近日對《每日郵報》不實報導的投書,證明與其對八卦媒體提告,不如公開羞
辱。他逐一戳破謬誤報導加以反擊,更將戰火延燒到盲目引用的其他媒體,不僅讓讀者質
疑該報可信度,更讓其他媒體未來在引用時不免三思,連藝人與該報合作時都會心存芥蒂
,確實比打誹謗官司來得有效。
歐美的各種八卦刊物與網站,定期發布似是而非的聳動報導,聰明讀者懂得看看就好,但
勢必納悶八卦刊物肆無忌憚胡寫各式婚變劈腿、醜聞畸戀,當事人怎麼都不提告?美國八
卦刊物的生存哲學是「要告我奉陪、法律站我這」,有恃無恐地以新聞之名大賺虛構小說
財。
在重視言論自由的美國,法律對藝人誹謗案的判定標準很高,原告須證明媒體有「實質惡
意」,而非只是怠惰疏忽,官司勝率極低。更糟的是八卦刊物會積極抗辯反擊,官司不僅
花費龐大,還可能纏訟多年,法官更可能授與被告調查權,對原告身家進行詳細且公開的
調查,往往挖出更多八卦,反吸引更多社會注意。
美國誹謗官司的舉證責任在原告,但在英國舉證卻是被告的責任,只要刊物有在英發行或
有網路版,名人多選在英國提告,勝訴率極高。
但英國2011年修法杜絕此現象,原告需能證明誹謗內容讓當事人在英國遭受巨大損失,否
則無法再把誹謗官司帶到英國審理,八卦刊物因而更加霸道,再經媒體無責引用,假新聞
比真新聞多的現象尚無可見的曙光。
3.新聞連結: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40713000461-260112
4.備註:
真恐怖
作者: f1234518456 (...........)   2014-07-13 12:29:00
台灣應該比照辦理
作者: sorrywow (snoop dogg)   2014-07-13 12:33:00
在台灣沒用啦 媒體都被控制 沒一個中立的
作者: Spartan5566 (斯巴達五六)   2014-07-13 12:34:00
鬼島也差不多了 記者真是亂源
作者: newstyle (人生不要有遺憾)   2014-07-13 12:34:00
與公益無關就判毀謗了
作者: www8787 (進擊derLoser®)   2014-07-13 12:36:00
鬼島有公然汙辱鳥罪 浪費國家資源 除罪化看花不花錢打民事
作者: SFlash (不理豬)   2014-07-13 12:49:00
鬼島媒體表示羨慕
作者: Supasizeit (更大更快更有力)   2014-07-13 12:49:00
應該把報社設在英國
作者: ldeathkiller (之之)   2014-07-13 12:54:00
臺灣好的不學 盡學壞的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