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說苦主就是我老爸
2014/07/08早上在和平東路和金山南路口處的豪宅建案,發生了鷹架崩塌砸中兩輛計程車的工安意外(其中一輛剛好是我父親的車),如照片所示,坍塌的鷹架位置剛好是路口車流匯集處,如果今天砸到的是摩托車騎士或是行人的話,後果會更加不堪設想,而北市府卻只對建商和營造商開罰不痛不癢的9萬元,難道用路人的安全比不上這些建商的利益嗎?根據這幾天的觀察,發現工地在事故發生的隔天就馬上復工了,而沒有先針對工地安全設施做好好的重新審視,這樣真的安全嗎?
目前造成事故的建商(元利建設)和營造商(祐勤工程)還互相在推卸責任歸屬,並只肯負擔汽車的修繕費用,對於受害的司機這段時間的營業損失和精神賠償都不願意負責,不知道這邊有沒有人可以提一些什麼好方法讓建商願意好好負責,謝謝><
附上當天新聞的連結:
http://news.tvbs.com.tw/entry/538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