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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遠通電收回應)
遠通電收上月底完成失業國道收費員轉置,但被高公局查有多項缺失,應於後天前改善,
高公局今指,預計19日公布改善措失檢核結果,若最後仍違約,開罰日將從19日起算。
依高公局與遠通電收的合約,遠通電收應於上月底前完成455名收費員工作轉置,遠通電
收認為已達標,收費員自救會卻認為遠通電收違約,要求高公局立即開罰。高公局日前檢
核遠通電收轉置收費員情形,發現有職缺與工作意願區不符、距離超過30公里等缺失,限
遠通電收公司17日前改善。
高公局今表示,遠通17日彙整缺失改善報告後,18日將由「職缺檢核小組」檢視,最快19
日公布檢核結果。若遠通未改善,視同違約,會再給予違約改善期,如果仍違約,將可回
溯至19日起罰遠通電收每天新台幣50萬元。
遠通電收表示,高公局提出的缺失都已完成改善,包括重新補寄任用通知信,並將回覆期
延長為1個月,16名工作地點不符者有3名同意接受工作、13人重新分發,若收費員有意願
工作但對分配工作預調整者,願意持續媒合,但會限期一段時間。(李姿慧/台北報導)
4.備註:
之前的繳了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