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啥?消防猛男19K加班費憑空消失

作者: ufo15526368   2014-07-16 21:43:57
※ 引述《ftyu (wei~)》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蘋果即時新聞
: 2.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 高市消防員徐國堯、張家偉不滿基層消防員日日超時加班、累到爆肝,消防局卻不給
: 加班費及補休假,去年提起行政訴訟控告高雄市政府帶頭違法,但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審
: 理後認為,依據現有法令,外勤消防隊員每月超勤加班費上限就是17000元,且加班超時
: 部分均已依法以記功方式補償兩人,認為兩人提告無理由,判決敗訴。仍可上訴。
的確提告無理由阿
畢竟依照現行法規來說
消防局本部該遵循的都幹了
濫訴提告真的不妥
: 現任職高市消防局大昌分隊的張家偉與杉林分隊的徐國堯,都是資歷10餘年的資深消
: 防員,2人去年提告指出,消防員長期超時加班「比有勞基法保障的基層勞工還不如」。
: 以2012年8月為例,張家偉共上班323小時,扣掉他正常上班時數184小時,共加班139小
: 時,但最多只能領17000元(即80小時)的加班費,還有59小時的加班等於做白工,也不
: 能補休假;同月徐國堯則是加班158小時,也只能領17000,剩下80小時約19900元加班費
: 都不能領取。
: 但法院審理後認為,依《公務人員保障法》第23條規定,公務人員經指派於上班時間
: 以外執行職務者,服務機關應給予加班費、補休假、獎勵或其他相當之補償,但目前公
: 務機關業務龐雜,任務各異,各類公務人員執行職務之型態均非相同,其超時情節也不
: 一致,因此該法只是概括規定,至於具體給予方式則需視機關預算與業務需求而定,機
: 關對此亦有裁量權,消防局依照消防機關超勤加班費核發要點等規定核發加班費,並未抵
: 觸公務人員保障法或違反法律保留原則。
: 合議庭也認為,針對張、徐兩人加班超時部分,消防局已在102年間分別記功1次補償
: ,因此兩消防員亦不能再申請補休假,判決將原告之訴駁回。
這就有點找麻煩了
: 3.新聞連結: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40716/434391/
: 4.備註:
: 法院判決出來了! 以後各公司可比照辦理
: 以幫員工記功/記嘉獎的方式 代替給加班費或補休假
別再亂告了
不然法院已經幫消防局(署)背書完成
否則一直上訴上去
確認合法無誤
說不定
以後沒有超勤津貼 修法一律改成記嘉獎就好
gg
作者: wangtinyu (江小開)   2014-07-16 21:45:00
這簽名檔莫不是在說當今聖上?
作者: VVW (喔喔喔)   2014-07-16 21:46:00
警消加班費怎那麼高阿? 其實工時長~~但很多時間都在待命而已吧
作者: xvid (DivX)   2014-07-16 21:50:00
沒做過就墊墊
作者: sars7125889 (sars7125889)   2014-07-16 21:54:00
加班費有分級,通常越高代表他們的事情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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