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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籲日本 應禁止排外「仇恨言論」
新頭殼 newtalk2014.07.17 周佑政 / 綜合報導
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 15、16 日在日內瓦舉行會議,審議日本落實《公民權利和政治權
利國際公約》的相關規定。多位審議委員要求,日本政府應加強防止國人對外國人歧視的
「仇恨言論」產生;針對慰安婦議題,委員會則認為日方「謝罪不夠充分」。
據《共同社》報導,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表示,報告顯示日本 2013 年發生了 360 起針
對外國人的「仇恨言論」事件。委員批評,日本政府沒有努力採取「制止煽動人種歧視行
為的措施」。
對此,日方回應,「將開展教育活動,努力消除對外國人的偏見和歧視。」委員會也針對
死刑、代用監獄等刑事司法制度議題提問,日本代表則表示,日本堅持維持現行制度。
另外,委員會也批評,日本在慰安婦問題上「謝罪不夠充分」。委員會指出,日本沒有詳
細解釋在慰安婦問題所需承擔的法律責任,針對受害者,也未提供充分的賠償;而日本政
府不時出現的「爭議性言論」,也傷害了對慰安婦道歉的誠意。
《新華社》報導指出,委員會表示,日本發表的「河野談話」承諾要正視慰安婦歷史,現
在到了履行承諾的時候了,希望日方將慰安婦一詞更正為「被強迫的性奴」。對此,日本
代表團並未做出實質性答覆。
聯合國上次對日本落實《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審查是在 2008 年;委員會預
計 7 月下旬公布「最終意見」,向日本提出具體的人權改善建議。
3.新聞連結:
http://goo.gl/iGS7us
4.備註:
不知道稱 某半島犬科動物 和 蝗蟲大軍 算不算歧視呢?
還有日本的對外仇恨言論,跟某脆弱心靈國度嘴砲一比,誰的程度比較高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