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女子遇上「網路之狼」,受害女子遭持刀脅迫,即使
脫褲亮出沾血衛生棉證明「我那個來了」,仍遭兩度硬上。完事後,惡狼又持玩具槍恫嚇
:「你只有2條路,1是被我玩死,不然就得給我1萬元!」所幸女子趁機逃進警局報案逮
捕惡狼,桃園地院昨天依加重強制性交、強盜罪判處這名曾姓惡狼應執行10年徒刑。
判決指出,新北市新莊區的曾姓男子,101年6月間在網路聊天室結識受害女網友,甜言蜜
語2、3天後相約見面,藉口「要回家拿東西」,將女網友帶回新莊住處,卻拿出40公分長
的刀子架在她脖子上喝斥:「跟我進房間!」女網友一度反抗,曾嗆聲:「不要激怒我,
不然我不知道會做出什麼事!」
女網友進房後哭求曾男「放過我!我那個來了!」曾男逼她脫下褲子,看到沾血的衛生棉
片,不但沒有放手仍殘暴硬上,隨後又逼她進行口交,女網友噁心反胃躲進廁所嘔吐,也
趁機發「我被強姦了」簡訊給友人,隨後又遭曾男拖出二度性侵。女網友控訴,曾男用的
保險套卡在她陰道中,她想當成性侵證據推稱「拿不出來」,曾男硬是用手指挖出、丟進
馬桶沖掉後,還強逼她洗光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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