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n.yam.com/tlt/life/20140722/20140722436536.html
安置收費員 遠通再獲7天續命丹
國道改採電子計程收費ETC,承辦業者遠通電收對國道人工收費員的轉置卻屢引爭議,
高公局先前認定轉置有缺失,兩週缺失改善期於十七日期滿;高公局昨日再度認定遠通仍
有「任用通知書寄送缺乏送達證明」、「收費員未收到重寄任用通知書」等小缺失,但又
給予一週違約改善期,要求遠通必須在廿八日前徹底改善,否則就日罰五十萬元並回溯一
週起算。
遠通轉置國道收費員期限原本於六月底到期,七月三日被高公局認定有缺失,給予兩週「
缺失改善期」,昨天二度檢核結果出爐。高公局表示,遠通有重新為十六名工作意願地點
不符或超過卅公里收費員安排新職缺,其中十二人找到工作,三人同意跨縣市工作,一人
選擇另五個月求職補償金;但任用通知書寄送仍有部分小缺失。
自救會質疑打假球
高公局舉例,遠通七月十四日、十六日兩度重寄任用通知書,未附送達證明文件,無法判
定上述收費員是否收到。此外,遠通六月廿六日寄送的任用通知書,有十六名收費員回函
勾選「願意接受」,但遠通並未寄修改過的通知書。
遠通電收發言人陳世莉昨天表示,由於作業需要時間,寄送時又是用雙掛號,通知書已經
寄達但送達證明寄回要多幾天,所以來不及附上,將立即補件。至於修改過後的通知書,
也會立即補寄。
國道收費員自救會會長林碧煌則說,高公局僅列一些文書上的小缺失,且不斷死板依約給
遠通改善期,收費員找不到工作卻是坐吃山空,高公局與遠通是否裝模作樣「打假球」,
社會自有公評。